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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论文:个人征信权益保护风险点分析及制度框架构建初探[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18 18:34:13 经济学论文
经济学论文:个人征信权益保护风险点分析及制度框架构建初探[1]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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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权益保护风险点分析及制度框架构建初探
摘要:本文结合以问卷调查方式开展的个人征信权益保护制度调查,从实证角度对我国当前个人征信活动各流程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了深度剖析,并在积极借鉴国外个人征信实践与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扬利抑弊,于征信业务良性发展与最大限度地保障个人权益、实现法律制度层级设置可行性与具体操作制度的无缝衔接间寻求最佳平衡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征信;权益保护;风险;制度框架;构建
  一、引言
  现代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征信在切实缓解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便利个人融资行为的同时,也对个人征信的权益保护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在征信业务良性发展与最大限度实现个人权益保护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实现法律制度层级设置的可行性及与具体操作制度的无缝衔接,是一个理论及实践上都必须直面的课题。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通过自行设计《个人征信权益保护制度调查问卷》自主开展专题性调查的方式,在借鉴国外个人征信实践与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适合我国个人征信现状的权益保护及其制度框架构建这一实践性课题进行了初步的业务探求与思考。此次调查共发出《个人征信权益保护制度调查问卷》120份,回收有效问卷111份。通过111份调查问卷的汇总分析,结果显示:针对当前个人征信的知情权、同意权、异议权、救济权等系列权益,征信活动各环节存在着潜在风险点,在此基础上,本文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建议。
  二、个人征信权益保障风险点分析
  (一)信息征集范围不明确,存在征集来源任意扩大化风险
  基于对个人隐私权的尊重及保护,国际上普遍认为个人敏感信息的征集应当受到特别法律的保护。如欧盟法令明确规定,除非取得个人以书面或其它方式明确授权的“明示同意”,不得征集和披露有关信息主体种族、政治观点、宗教及哲学信仰、健康等个人敏感信息[1]。当前,我国个人征信业务的开展仅依托《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部门规章,其中仅对信息数据的报送、整理及查询进行了规定,并未对不能采集的敏感信息、非银行信用信息的征集范围、征集方式等做出明确、关键性界定,致使基层央行在非银行信息采集过程中,为凸显成效一味贪大求多,将电信、水、电、燃气欠费、计生处罚、醉驾等公众存在较大争议或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数据一一纳入,未考虑仅凭人民银行与被采集单位的采集协议实现信息的征集入库是否合法、是否应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认可,入库信息来源呈无法可依、任意扩大化趋势。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73.66%的受访者认为“电信欠费信息”及“水、电、燃气欠缴信息”属公众争议较大、可能助长垄断行业霸王习性的信息数据;69.41%的受访者认为“计划生育”、“醉驾”等信息属消费者个人隐私,均不应征集入库;而对“公积金”、“社保”及“诉讼”等信息,由于其有侧面佐证个人还款能力及意愿的参考价值,92.32%的被调查者对其入库持积极及肯定态度。
  (二)信息征集授权未规范,存在征集流程不合法风险
  作为个人征信的重要权益之一,同意权是指征信机构采集信用信息原则上须经信息主体授权并同意。对于同意权的行使,日本及法、德、意等欧盟国家采取的是必须获得信息主体的书面或其它方式明确授权的“明示同意”;美、英、澳及加拿大,采用的则是虽无须获得信息主体的明确授权,但应尽事先告知义务,若信息主体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信息征集行为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的“默示同意”原则。当前,由于处于征信体系创设初期,我国采用的是自上而下强制性推进的征集模式,所有信用信息的征集入库均不需要经过信息主体授权及同意,这种未告知即征信的信息征集模式受到社会公众一定程度的质疑,征信机构可能因未切实履行负面信息告知义务而给个人融资行为带来损失而站上被迫应诉的被告席位,当前因信息征集流程不合法而可能造成的个人征信权益受侵犯的隐存法律风险点值得关注。
  调查显示,111位受访对象中,认为“所有信息”及“贷款、信用卡透支逾期、水电费欠缴等部分信息”入库前应征得本人同意或授权的占比分别为49.55%和27.93%,仅2.7%的受访者持“无所谓”态度,更有72.97%的被调查者认为“征信机构未履行告知义务而征集个人负面信息会对个人造成损失”。
  (三)信息使用标准不统一,信息保留期限未明朗,存在“征信不公”风险
  由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未能对拒贷逾期次数、还款宽限期限、异议修改条件及“履告”义务等作出规范性的条款界定,商业银行的执行标准不尽相同。如辖区农业银行对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的逾期客户不予放贷;建设银行则执行最高逾期次数超3期、累计逾期次数超6期且近24个月连续3期出现逾期状态的拒贷标准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