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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吉安市永丰县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3/29 08:35:33 求职招聘
2016年江西吉安市永丰县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求职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县法学会工作人员1名及县委政法委矛调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毅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聂文安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曾 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灿华 县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

  吴盛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程忠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才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黄 雪 县政法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办公室,由李灿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三、选调职位

  县法学会工作人员1人,县委政法委矛调室工作人员2人,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选调范围

  本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护人员)。

  五、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法学会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基层工作经验3年以上;矛调室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村工作经验3年(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以上,掌握政策方针、熟悉调解工作经验,熟悉电脑操作;

  3、法学会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矛调室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规定期限的;

  3、与选调职位存在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2、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yongfeng.gov/)下载《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有关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的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永丰县政法委办公室(行政中心大楼十楼1022室)报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考核。按面试成绩的60%、考核成绩的4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求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