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结构与特点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4 23:41:50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结构与特点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结构与特点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结构与特点
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与总统制相对.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又称责任内阁制、议会内阁制.内阁制起源于18世纪初的英国,由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以后为许多国家采用.内阁制的内阁是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内阁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首相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国家元首对内对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并无实际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元首颁布法律、法令和发布文告时,都必须由首相或有关阁员副署.内阁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如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其阁员必须集体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