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选举权是指选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17 00:57:50

中国的选举权是指选什么?
中国的选举权是指选什么?

中国的选举权是指选什么?
问题的缘起\x0d上海现行高中政治教材“政治常识”第五课中关于选举权,有以下表述:选举权是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其他应由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其他应由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的权利.关于选举制度,提到,我国的选举制度具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特点.\x0d从现行教材的文本表述来看,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二是人大代表选举出高一级人大代表,三是人大代表选举国家公职人员.而我国的选举制度也是指这三个方面.均没有包括村委会和居委会的选举.问题的分析我国目前尚未颁布统一的《选举法》,涉及选举权的法律主要有《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x0d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x0d《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x0d法律条款主要有:\x0d《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x0d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x0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三条\x0d中华人民共和国\x0d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x0d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x0d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x0d《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x0d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x0d《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x0d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x0d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x0d在各种政治选举中,我国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x0d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范了人大代表的选举,通过《宪法》的相关条文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x0d》、《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x0d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规范了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选举,通过\x0d《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范了村委会和居委会的选举.这些规定体现了我国选举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也是公民选举权的落实和扩大.\x0d相信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改革和完善,未来还会用《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法》规范职工代表选举,从而使我国的村委会、居委会、职代会三大基层民主选举得到全面落实和完善.随着直接选举范围的扩大,未来的中国公民将会有机会直接选举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一级的人大代表,甚至直接选举国家公职人员.由于中共是我国的执政党,党内民主也是中国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随着党内民主的完善,党内的选举制度也将逐步完善,那时,中共党内的选举也必将成为中国选举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结论\x0d由此可见,我国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选举制度应该做广义的理解,也就是说,应该包括公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人大代表选举高一级人大代表、人大代表选举国家公职人员、公民选举村委会、居委会和职代会.未来还应该包括公民直接选举国家公职人员、党员选举党的领导干部等内容.\x0d当然,从考试的角度,在教材未曾修改的前提下,依照现行上海高中政治教材,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制度还是从狭义上理解,仅限于公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人大代表选举高一级人大代表、人大代表选举国家公职人员三个方面为好.而公民参与民主选举中,可以加入村委会、居委会两项选举.村委会和居委会选举断不可列入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