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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论文:新世纪的世界伦理[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6 18:15:51 社会学论文
社会学论文:新世纪的世界伦理[1]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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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末”的感受最早流行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末曾饱受Y2K 的威胁,结果平安无事。除夕与往常一样,守岁之后挖觉,睁眼已是 新年新禧,并无异状。人的 问题 依旧持续,等待着我们以新思维去面 对。新的世纪仍然是两个表面上看来相反的趋势加速进行中。一方面 是离心的倾向,多文化主义流行。西方自启蒙以来建立的普世主义的 文化理想受到挑战,帝国主义、种族主义、男性中心主义的霸权受到 强烈的谴责,连带 科技 商业主义的流弊受到严厉的批判。另一方面则 是向心的倾向,世界已成为一个日益缩小的地球村。各传统不再隔离 在不同地区 发展 。宗教、文化杂处,彼此之间打交道成为家常便饭。 就在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提出文明冲突的警告的当儿, 孔汉思(Hans Kung )作出了签署世界伦理宣言的努力。依他之见, 只有各宗教文化传统能够捐弃成见,存异求同,凝聚共识,才能避免矛盾冲突、同归于尽的命运。这就是在当前所面临的处境。


我曾经说明,我不属于狭义的当代新儒家的统绪,但也不会反对学界一般把我归入海外或港台新儒家的意见,因为我确认定儒家传统中有万古常新以及与时推移的成分。下面我就由这样的视域面对我们 当前的处境作出回应。和上一代在1958年元旦签署《为 中国 文化敬告 世界人士宣言》的学者相比,我们这一代的处境是截然有异的。那时正当存亡继倾之际,故突出了心性之学的道统,也强调了吸纳西方科 学、民主的必要。如今我们吸收西方之长是理所当然之事,而西方知 识份子也捐弃了以往傲慢的态度, 学习 尊重异文化,不再把西方的价 值就当作普世价值。反过来,我们也无须强调儒家的正统意识,那同 样是过时的东西。在多元架构的预设下,我们只需阐明儒家传统“内 在超越”的方式,可以是一种合理的终极关怀,便已经足够了。而大 量的经验 研究 阐明,日本与四小龙──韩国、新加坡、香港、 台湾 ─ ─确都有儒家背景,但各地成功或挫折的因素都不一样。自从制度化 的儒家在清廷覆亡之后宣告终结,两岸三边已不足自居为儒家之正统。 韩国所保留的儒化的风习更多于台港大陆。而各地的儒家传统发挥了 不同的功效,难以一概而论,乃有一种“非正统”、“非中心化”的 倾向。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也不愿意陷入相对主义的窠臼,这正是我们必须着力加以澄清的所在。


在这里,世界伦理的建构为我提供了重大的启示。它必须是一 “极小式的”伦理,否则就不可能为不同的宗教、文化传统所接受。 它不能无所排斥,如果一切可为,要这样的伦理何用?孔汉思以Humanum (人性、人道)为宗教的通性,将“金律”──所谓“己所不欲,勿 施于人”──视为世界伦理的基石,四个实际行为的指令是“不杀”、 “不盗”、“不淫”、“不妄”的 现代 阐释。明眼人很容易看出,这 是十诫中有关道德伦理的四诫的表达。但我仍加以强烈的支持,原因 在他虽仍用西方的文字和概念来起草宣言,其意涵却超越了西方的藩 篱。实际上,佛教杀盗淫妄酒五戒,儒家仁义礼智信五常,所指涉的 正是类似的东西。而世界伦理的建构之所以可能,也正是因为由不同 传统发展出来的道德规条确有彼此若合符节之处。


西方学者用归纳的方式找到像“金律”一类的基本原则,四诫一 类的禁令,再加上一些程序上的普遍规定,由此而看到世界伦理建构 的可能性。但实际建构决不限于西方的文本,每一传统都可以自订条 文,参与国际性的讨论,作出特殊的贡献。在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 织(UNESCO)举办的“普遍伦理计划”的国际会议中,我就曾提出论 文由新儒家的视域看世界伦理。我的论点涉及 方法 与 内容 两个层次。 从方法学的观点看,归纳的取同略异的做法是不足够的。我提议给予 “理一分殊”以现代阐释,用朱子“月印万川”的方式,才能够不取 消差别而找到会通的可能性。“理一分殊”能够提供纵向与横向、贯 通古今中外的方法途径。如果我们能够分别开传统中万古常新、与时 推移的成分,古代的金律与五常 自然 可以重新加以阐释,赋予其适合 于现代处境的涵义。同样理念也可以容许犹太教、基督宗教、伊斯兰 教、印度教、佛教、儒家给予类似而不同的文字与概念的表达。同时 世界伦理当然有内容的指涉,不能只是有关形式、程序的规定。只不 过任何有关价值规范、道德规条的成文表达,就已受到具体时空处境 的约束,而失去其抽象的普遍性。仁心的表达古今不同,不可勉强归 一,否则就会造成僵化、负面的效果。但孟子指点的,孺子之将入于 井所引发的怵惕不忍之心,却的确可以不论古今中外的差异而激起共 同的感受。当然孟子的良知不能单纯当作心理的反应,它指向一既超 越而内在的根源,此处不能申论。由现在对于“理一分殊”的了解, 一切成文的表达,包括儒家的表达在内,已经属于“分殊”的层面。 但“分殊”指向社会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