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房地产经纪人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9日至13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23 00:55:18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
2015四川房地产经纪人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9日至13日房地产经纪人考试

 2015四川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11月9日至13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2015年度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考试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各地在考前应通知考生自备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考《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和《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科目时,考生需自备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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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安排】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35号) 精神,原定于2014年10月18、19日举行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推迟至2015年11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2014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并缴费成功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考试科目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对应原《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对应原《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对应原《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和《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对应原《房地产经纪实务》)4科。考试大纲不变。

 

  三、考试成绩的有效期。本次考试人员合格成绩按照《通知》规定,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截止2014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四、证书。从2015年起,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的资格可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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