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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考点[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7 01:26:41 消防工程师
2016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考点[1]消防工程师
第四节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置
  一、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原则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需要遵循同步设置、合理设置等原则。
  (一)同步设置原则
  (二)合理设置原则
  (三)其他设置原则
  二、灭火器设置
  施工现场灭火器的设置要满足下列要求:
  (一)设置场所
  施工现场内的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根据其危险性,在适当位置配置灭火器,以保证初期消防扑救的需要。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二)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的某些场所,既可能发生固体火灾,也可能发生液体、气体或电气火灾,在选配灭火器时,应选用能扑灭多类火灾的灭火器。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
  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规定。
  3)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4)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规定。
  三、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一)临时消防用水要求
  1.消防水源
  1)消防水源是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基本条件,要求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2)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当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并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消防用水量
  1)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应包含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和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的总和,消防水源应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2)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较大者确定,施工现场火灾次数可按同时发生一次确定。
  (二)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求
  1.设置条件
  施工现场的大小不同,所带来的火灾危险性也各有大小,应综合考虑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规模,来选择设置施工现场的临时室外给水系统。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 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室外消防用水量
  (1)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通过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发现,大部分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是发生在生活区。因此,施工现场未布置临时生活用房时,也可不考虑临时用房的消防用水量。
  一般规定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相关要求。
  (2)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在建工程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系统,即可以使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在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可以使消防扑救人员赶到现场后有水源进行扑救作业,所以室外消防用水量的保证,是确保施工现场火灾损失的重要措施。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相关的规定。
  3.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考虑给水系统的需要与施工系统的实际情况,一般临时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1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100。
  3)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距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不应小于5m。
  4)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5)室外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三)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求
  1.设置条件
  施工现场除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外,对于一些建筑高度较高或体量较大的在建工程,也需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便于在建工程发生火灾后,现场施工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实施处置,也便于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通过内攻的方式对在建工程进行火灾扑救。通过综合考虑,要求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消防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