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有人民币168元,第一次甲拿出与乙相同的钱数给乙,第二次乙拿出与丙相同的钱数给丙;第三次丙拿出与这时甲相同的钱数给甲.这时甲、乙、丙三人的钱数相等.原来甲比乙多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17:05:50

甲、乙、丙三人共有人民币168元,第一次甲拿出与乙相同的钱数给乙,第二次乙拿出与丙相同的钱数给丙;第三次丙拿出与这时甲相同的钱数给甲.这时甲、乙、丙三人的钱数相等.原来甲比乙多
甲、乙、丙三人共有人民币168元,第一次甲拿出与乙相同的钱数给乙,第二次乙拿出与丙相同的钱数给丙;第三次丙拿出与这时甲相同的钱数给甲.这时甲、乙、丙三人的钱数相等.原来甲比乙多多少元?

甲、乙、丙三人共有人民币168元,第一次甲拿出与乙相同的钱数给乙,第二次乙拿出与丙相同的钱数给丙;第三次丙拿出与这时甲相同的钱数给甲.这时甲、乙、丙三人的钱数相等.原来甲比乙多
用倒推法.
三人钱数的和不变,则甲乙丙三人的钱数相同说明每人168÷3=56元
第三次丙拿出与甲相同的钱数给甲,则甲原有28元,乙原有还是56元,丙原有56+28=84元
第二次乙拿出与丙相同的钱数给丙,则丙原有42元,甲原有还是28元,乙原有56+42=98元
第三次甲拿出与乙相同的钱数给乙,则乙原有49元,丙原有还是42元,甲原有28+49=77元
甲比乙多77-49=28元

最后每人的钱数是:168/3=56元;现在倒着推回去:1、丙在拿出钱给甲之前,甲的钱是56元的半,56/2=28元; 那时丙就是56+28=84元;乙是56元;2、乙在拿出钱给丙之前,丙就是84/2=42元; 那时乙就是56+42=98元;甲是28元;3、甲在拿出钱给乙之前,乙就是98/2=49元; 那时甲就是28+49=77元;丙是42元; 这样甲77元,乙49元,丙42元,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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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每人的钱数是:168/3=56元;现在倒着推回去:1、丙在拿出钱给甲之前,甲的钱是56元的半,56/2=28元; 那时丙就是56+28=84元;乙是56元;2、乙在拿出钱给丙之前,丙就是84/2=42元; 那时乙就是56+42=98元;甲是28元;3、甲在拿出钱给乙之前,乙就是98/2=49元; 那时甲就是28+49=77元;丙是42元; 这样甲77元,乙49元,丙42元,就是原来三人各自的钱数; 于是,原来甲比乙多77-49=28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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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推:
甲:乙:丙
56 56 56
28 98 84
77 49 42
原来甲比乙多:77-49=28(元)

28

三人一共168元,所以最后每人都有56元。
此时甲有两倍丙给甲之前的钱,所以之前甲有28元,丙有28+56=84元,所以乙给了丙84/2=42元。所以原来乙有98元,所以最开始甲有28+49=77元 ,乙有49元,所以甲比乙多28元

逆推法
甲-----乙---丙
56---56--56第三次后
28----56--84第二次后
28----98--42第一次后
77---49---42原来

甲原来是77元,乙原来是49元,丙原来是42元,所以原来甲比乙多28元。

设甲原有x元,乙原有y元,丙原有z元
则有x+y+z=168…………(1)
因为甲至少能拿出与乙相同的钱数,故x≥y
依题意有:第一次甲拿给乙钱之后,三个人的钱数为:
甲x-y 乙 2y 丙z
第二次乙拿给丙钱之后,三人的钱数为:
甲x-y 乙2y-z 丙2z
第三次丙拿出钱给甲后,三人的钱数为:
甲2(x-y) 乙 2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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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甲原有x元,乙原有y元,丙原有z元
则有x+y+z=168…………(1)
因为甲至少能拿出与乙相同的钱数,故x≥y
依题意有:第一次甲拿给乙钱之后,三个人的钱数为:
甲x-y 乙 2y 丙z
第二次乙拿给丙钱之后,三人的钱数为:
甲x-y 乙2y-z 丙2z
第三次丙拿出钱给甲后,三人的钱数为:
甲2(x-y) 乙 2y-z 丙2z-(x-y)
依题:此时有2(x-y)=2y-z=2z-(x-y)…………(2)
联立(1)(2),消去z
得方程组
5x-y=336
5y-x=168
解得 y=49 x=77
则原来甲比乙多:77-4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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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一开始甲有X元,乙有Y元,那么丙就有168-X-Y元。
甲拿出与乙相同的钱数(Y)给乙后,甲剩X-Y元,乙有2Y元,丙有168-X-Y元(不变)。
乙拿出与丙相同的钱数(168-X-Y)给丙后,甲有X-Y元(不变),乙有2Y-(168-X-Y)=X+3Y-168元,丙有2(168-X-Y)元。
丙拿出与这时甲相同的钱数(X-Y)给甲后,甲有2(X-Y)元,乙有X+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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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一开始甲有X元,乙有Y元,那么丙就有168-X-Y元。
甲拿出与乙相同的钱数(Y)给乙后,甲剩X-Y元,乙有2Y元,丙有168-X-Y元(不变)。
乙拿出与丙相同的钱数(168-X-Y)给丙后,甲有X-Y元(不变),乙有2Y-(168-X-Y)=X+3Y-168元,丙有2(168-X-Y)元。
丙拿出与这时甲相同的钱数(X-Y)给甲后,甲有2(X-Y)元,乙有X+3Y-168(不变)元,丙有2(168-X-Y)-(X-Y) = 2*168 - 3X - Y元。
此时三人的钱数相等,所以 2(X-Y)= X+3Y-168 = = 2*168 - 3X - Y= 168/3 = 56.
要求的是原来甲比乙多多少元,也就是(X-Y)。由上式我们知道 2(X-Y)= 56,也就是说 (X-Y)= 28, 一开始甲比乙多多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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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丙拿出与甲相同的钱数给甲,则甲原有28元,乙原有还是56元,丙原有56+28=84元
第二次乙拿出与丙相同的钱数给丙,则丙原有42元,甲原有还是28元,乙原有56+42=98元
第三次甲拿出与乙相同的钱数给乙,则乙原有49元,丙原有还是42元,甲原有28+49=77元
甲比乙多77-4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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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丙拿出与甲相同的钱数给甲,则甲原有28元,乙原有还是56元,丙原有56+28=84元
第二次乙拿出与丙相同的钱数给丙,则丙原有42元,甲原有还是28元,乙原有56+42=98元
第三次甲拿出与乙相同的钱数给乙,则乙原有49元,丙原有还是42元,甲原有28+49=77元
甲比乙多77-4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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