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学者对王安石变法的观点有没有,最好有他们的话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6 00:35:39

儒学学者对王安石变法的观点有没有,最好有他们的话
儒学学者对王安石变法的观点有没有,最好有他们的话

儒学学者对王安石变法的观点有没有,最好有他们的话
王安石变法,史称“熙宁变法”,在中国传统的史学评论中是被基本否定的.如南宋的吕中说,如果范仲淹的庆历新政得以“尽行”,则不会有“熙宁之急政”,“使仲淹之言得用,则安石之口可塞……神宗锐然有志,不遇范仲淹而遇王安石,世道升降之会,治体得失之几,于是乎决矣”(《宋大事记讲义》卷一).又说,熙宁时期“引用小人自安石始……盖安石之法犹出于所学,章子厚(惇)之法将托安石以报私怨耳,至蔡京则又托绍述以奉人主(徽宗)之侈心耳,愈变愈下,所以致中原之祸也”(同上书卷二十一).又如明清之际的王夫之说:“夷考宋政之乱,自神宗始.神宗之以兴怨于天下、贻讥于后世者,非有奢淫暴虐之行,唯上之求治也已亟,下之言治者已烦尔.”(《宋论》卷四)王夫之也谈到熙宁变法与引用小人的问题,他说:“国民之交敝也,自苛政始.苛政兴,足以病国疟民,而尚未足以亡……惟是苛政之兴,众论不许,而主张之者,理不胜而求赢于势,急引与己同者以为援,群小乃起而应之……”(同上书卷六)“是安石之法,未足以致宣、政之祸,唯其杂引吕惠卿、邓绾、章惇、曾布之群小,以授贼贤罔上之秘计于(蔡)京,则安石之所贻败亡于宋者此尔.”(同上书卷八)按照传统的评价,一是王安石变法之“急政”或“苛政”本身有问题,二是它引起激烈的“党争”,王安石“急引与己同者以为援,群小乃起而应之”,乃至王安石的新党“愈变愈下”,所以导致北宋的灭亡.
对王安石变法评价的转机出现在近代,当时国人面对西方列强的“船坚炮利”,急欲变法而“富国强兵”,遂使商鞅、王安石等都得到肯定的评价.对王安石评价最高者莫过于梁启超的《王安石传》,他说:“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唯公庶足以当之矣.……以不世出之杰,而蒙天下之诟,易世而未之湔者,在泰西则有克林威尔,而在吾国则荆公.”(《王安石传》,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第22页)
1949年之后,王安石变法也一直得到肯定的评价.如侯外庐先生主编的《中国思想通史》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以非常显要的位置写有“王安石的新学、变法思想和唯物主义哲学”一章,此章之外的北宋思想,除把李觏作为“王安石的先驱”外,其余都作了基本否定的评价.商鞅、王安石等在文革时期的“评法批儒”中曾成为中国历史上“正确路线”的代表.而在改革开放以后,王安石变法仍在“改革是解放生产力”的背景下得到高度肯定(参见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我本来对于王安石变法夙无研究,但近几年研究范仲淹的思想,写成《范仲淹与宋学精神》一文,其中涉及熙宁变法的问题.此文第一部分讲“范仲淹与庆历新政”,第二部分讲“庆历新政与熙宁变法”,第三部分讲“范仲淹与儒学复兴”.后一部分曾以《范仲淹与宋代儒学的复兴》为题发表在《哲学研究》2003年第10期,前两部分缩写成《庆历新政与熙宁变法——兼论二程洛学与两次“革新政令”的关系》,发表在《中州学刊》2004年第1期(后来又作有《“庆历新政与熙宁变法”补说》,发表在同刊2005年第1期).我认为,宋学精神的真正开创者是范仲淹,“宋初三先生”(胡瑗、孙复、石介)以及李觏等等是范仲淹门下的“贤士”,占据宋代哲学史或思想史主流位置的道学(或理学)是在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的正反两方面作用下形成的.虽然道学也有历史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可部分地归于受熙宁变法的所激而致),但我对于道学持基本肯定的态度.
宋代儒学的复兴本来是针对佛老的,但是熙宁变法之后,二程已把王安石新学当作超过佛老的“大患”(《程氏遗书》卷二上:“在今日,释氏却未消理会,大患者却是介甫之学……如今日却要先整顿介甫之学,坏了后生学者”).可以说,道学的王霸、义利、理欲之辨主要是针对王安石新学的,道学与新学的对立以及南渡以后“道学集团”与“官僚集团”的对立(参见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627页),是两宋政治文化发展的一条主线.如果我们仍把占据宋代(以及元明清)思想主流的道学看作是“保守派”、代表“豪族地主集团”的利益、“思想史上的浊流”,那么高度评价王安石新学,自然可以文通理顺.然而,如果现在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已是对道学持基本肯定的态度(尽管它也有历史的局限),那么把王安石新学依然评价得如此之高,就会陷入思想史评价的扞格难通.当然,对于宋明理学的评价仍是可以讨论的,但若弃置这种讨论于不顾,只是单方面地高度评价王安石新学,则这种评价只是偏学而已.如果对新学和理学都予以高度评价,同等观之,两无轩轾,那么这也只是回避矛盾的苟全而已.
我在写《“庆历新政与熙宁变法”补说》的过程中,想起一句流行甚广的列宁对王安石的评价,即“王安石是中国11世纪时的改革家”.我特意对此作了考证,先是作为此文的一个注释,后因文字太长而单独成篇,即发表于2004年8月10日《光明日报》史学版的《关于列宁评价王安石的一个误引》.我认为,那篇文章已经考证清楚了这绝对是个误引,是普列汉诺夫以此为论据来反对列宁的,而列宁则否认“20世纪的俄国可以同11世纪的中国相比较”(《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12卷第226页).
思想史评价上的矛盾,以及对列宁评价王安石的误引,只是说明重新评价王安石变法的必要,而如何重新评价则必须根据史料,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