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如何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23:46:42

各国如何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
各国如何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

各国如何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
1.1公众人物的界定.公众人物亦称公共人物,是指一定范围内具有重要影响,为人们所广泛知晓和关注,通常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物.公众人物有两个特点:一是社会知名度.被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知悉,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这是公众人物的首要特点,例如各类明星、政治人物、体育人物等等.二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例如,国家的政治人物,他的一言一行都受到社会的关注,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但必须指出的是,一般来讲,公众人物与公共利益有关,但有的公众人物却与所谓的公共利益无关,无非是引起了不特定人的关注和兴趣,例如互联网上的非主流名人,如凤姐、芙蓉姐姐等等,他们当然是公众人物,他们的言行满足了人们的某种兴趣,甚至让人感受到了娱乐或消遣的味道.因此,只能说通常与公共利益相关,公共利益的关联性并不能包含所有的公众人物.
1.2公众人物隐私的特点.只要是自然人,就具有隐私,因而就享有法律规定的隐私权,当隐私权受到侵犯后,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公众人物同样如此.
然而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具有自己的特点:1.2.1社会关注性.公众人物广受社会关注,不特定的人关注公众人物的言行,甚至他们不愿表现于外在的个人隐私,通过各种方式甚至是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方式满足自己的欲望或其他目的.故,公众人物的隐私与普通人的隐私不同.
1.2.2涉利性.社会公众对公众人物隐私的扭曲的欲望被一些不法分子当做牟利的诱因,他们为了谋取利益甚至是暴利,通过各种合法的或违法的方式窃取公众人物的隐私.故,公众人物的隐私会涉及到利益问题.
1.2.3敏感性.公众人物的隐私往往收到社会不特定人的关注,其内容可能会对社会不特定人产生某种影响.
2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难点
2.1根源于人性的社会兴趣是公众人物隐私权易受侵害的根本.人性具有猎奇的本性,如同人的习惯和本能反应,这本身不是什么罪过.但猎奇的欲望超过了一定的限度,甚至变形、扭曲,就会损害到他人的合法权利.现代社会信息爆炸,个性解放,知识多元化,社会公众的兴趣也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多数人的社会兴趣仍然是国家大事或是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信息,然而部分人的社会兴趣却显得十分个性,如关注公众人物的性取向、性生活、财产状况等等,从而满足自己卑劣的欲望.这种人虽不构成社会的大多数,但位数也不少.其实我们的确应该宽容的看待这种现象,毕竟市民
社会的私人,我们不能用对公民的要求对要求他们,这种看起来卑劣的欲望有它存在的合理性.
2.2公众人物的公共服务性促使了社会兴趣的膨胀.公众人物都是服务于社会公众的,有些公众人物服务于社会整体,例如国家领导人等政治人物;有些公众人物服务于某类社会公众,例如演艺界明星、体育明星、知识界名人等等;有些公众人物是事件性的,即在某个事件中受到不特定人的关注的人,例如某个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或加害人、某个犯罪活动的当事人,甚至是与某个社会的事件有牵连的人,比如拍电影时对某个行人的特写,而此人有外形上的缺陷,社会公众从电影中了解到此人的外形上的缺陷,此人因而受到大家关注,在这个事例中,一个普通人却顷刻间变成了公众人物.这三类公众人物,不管其服务的对象是多是少,都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在服务于相应的社会公众时,相应的社会公众的社会兴趣易受激化.
2.3公众人物隐私权与社会性权利的冲突.权利冲突现象在公众人物隐私权与社会性权利冲突上表现的尤为激烈.新闻自由是被认为是一个三权分立社会的第四种权力,是现代民主和自由的象征,然而新闻自由可能会与公众人物隐私权产生激烈冲突,如何化解和协调两者的冲突,一直是学者热议的议题,多数人主张
应当维护新闻自由,因为是为了公共利益.还比如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也容易与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冲突,多数人主张应当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公共利益这里成了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挡箭牌.可是我们必须提醒大家,何谓“公共
?这是一个到目前还没有完全界定清楚利益”
的概念,切不可随意以此作为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理由.
3结论
权利必须受到保护,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真正的权利.公众人物虽然服务于公众,但毕竟作为社会的成员,其权利收到侵犯就应当予以救济,如果随意用所谓的公共利益为挡箭牌侵犯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必将是社会的灾难和不幸.我们现在的社会本来私人权利的保护已经先天不足,私人权利不仅要面对行政权力的不法侵害,还要随时承受以所谓的“公共利
,这不是我们追求的民主社会,益”的“盘剥”
这也是与法治国家基本精神违背的.要科学的
,应当将其社会整体利益或界定“公共利益”
大多数人利益结合起来考量,不能以少数人的
,学界还需努力.利益随意滥用“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