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帮我解释一下“善意取得”的概念何为“善意取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16:20:35

谁帮我解释一下“善意取得”的概念何为“善意取得”?
谁帮我解释一下“善意取得”的概念
何为“善意取得”?

谁帮我解释一下“善意取得”的概念何为“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即可依法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法律制度.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根据我国司法实践,赃物、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另外受让人无偿取得某项财产的,则不论其取得财产时是善意还是恶意,亦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从我国学理和司法实践来看,善意取得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让与人必须是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占有财产.因此赃物、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漂流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但第三人如果是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公共市场上买得的,则即使是赃物、遗失物,仍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二,财产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法律禁止或限制流转的物,如爆炸物、枪支弹药、麻醉品、毒品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国家专有的财产以及法律禁止或限制流转的国有财产,也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国有企事业单位占有的,依法可以由这些单位处分的国有财产,与集体和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一样,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取得财产.受让人取得财产必须是通过买卖、互易、债务清偿、出资等具有交换性质的行为实现.如果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等行为取得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第五,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受让人善意,是指受让人相信财产的让与人为财产的所有人.受让人在让与后是否为善意,并不影响其取得所有权.物权法颁布后,明确规定了不动产也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以以前学界关于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的争议也有了定论,即在善意取得的情形下,只要完成了不动产的公示方式--过户登记,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发生合法有效的转移.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货币和无记名证券是一种特殊动产,持有者就是货币和无名证券上所记载的权利的主体,因此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时,不考虑受让人主观上是否属于善意,也不考虑让与人获得占有时基于所有权人的意志.记名证券则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