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美内阁三国内阁的区别是?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16:01:55

英、法、美内阁三国内阁的区别是?
英、法、美内阁三国内阁的区别是?

英、法、美内阁三国内阁的区别是?
英国: 内阁权利:对议会负责、控制立法程序;首相:下院多数党领袖(首相)--行政权.内阁行使行政权,对议会负责.内阁首相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法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国家,国家政权带有鲜明的阶级性. 法国国家元首.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1958年制定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规定,总统的职权主要有:任免总理、政府成员和其他重要官员;主持内阁会议,签署会议的决定和法令;签署和颁布法律;担任军队的最高统帅,并主持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有权决定动用法国的战略核力量;担任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决定外交政策;委派驻外使节并接受外国使节;批准国际条约;行使赦免权;在同总理和两院议长磋商后,有权解散国民议会,重新选举;根据政府或议会两院的建议,将某些重要法律草案提交公民投票表决;在形势需要时,与总理、两院议长和宪法委员会磋商后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总统出缺时,由参议院议长代理.新总统的选举应在50天内举行.
美国内阁亦称美国总统内阁是美国联邦行政部门(United States Federal Executive Departments),即美国联邦政府架构中的中央政府的最高级的架构.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内阁的必然存在,不过,从华盛顿开始,历届总统都设立内阁辅助其行使行政权.所以,美国内阁就成了一个常态存在.不过,从法理上说,美国总统从是美国的中央政府、行政部门,而内阁不过是总统的辅助结构和下属,没有宪法上的独立地位和法人代表权.总统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它在本宪法中未经明定、但以后将依法律的规定而设置之合众国官员;国会可以制定法律,酌情把这些较低级官员的任命权,授予总统本人,授予法院,或授予各行政部门的首长.,实行三权分立,总统(政府)、国会、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