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民法典第382条加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8 13:38:09

法国民法典第382条加急!
法国民法典第382条
加急!

法国民法典第382条加急!
《法国民法典》第382条的规定,即“因自己的过错而致任何行为使他人受到损害时,行为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责任”以及“以侵害他人为目的而对自己无任何利益的行使所有权者,当对相邻者造成生活妨害时,应当对该损害承担法律责任(权利滥用).这里的法律责任是指恢复原状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的总称.

“因自己的过错而致任何行为使他人受到损害时,行为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责任”以及“以侵害他人为目的而对自己无任何利益的行使所有权者,当对相邻者造成生活妨害时,应当对该损害承担法律责任(权利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