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 三权分立体制的理论来源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30 11:58:59

美国的 三权分立体制的理论来源是什么?
美国的 三权分立体制的理论来源是什么?

美国的 三权分立体制的理论来源是什么?
三权分立是一个政治学说,其主张政府的行政、立法与司法职权范围要分明,以免滥用权力.三权分立原则的起源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时代.17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洛克《政府论》的发表,表明现代意义上的分权理论初步形成.洛克在《政府论》中,对权力分立理论有详尽的描述.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这三种权力应该分别有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立法权属于议会,行政权属于国王,对外权涉及到和平与战争、外交与结盟,也为国王行使.继洛克之后,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更进一步发展了分权理论,提出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他在《论法的精神》中,将国家权力分为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所谓三权分立,就是通过法律规定,将三种权力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执掌,既保持各自的权限,又要相互制约保持平衡.孟德斯鸠这一思想对美国的宪法制定者影响很大,美国宪法规定,国会可以弹劾总统,但是美国建国200多年来只有几个总统遭受弹劾提案,1974年,尼克松总统就因水门事件而主动宣布辞职,没有受到弹劾,1999年美国参议院否决了对克林顿总统弹劾案.
分权的目的在于避免独裁者的产生.古代的皇帝以至地方官员均集立法、执法(行政)、司法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即使在现代,立法、运用税款的权力通常掌握在代表人民意愿的议会中,司法权的独立在于防止执法机构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