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鹏飞外交生涯详细的介绍姬鹏飞的外交部长经历.我只要姬鹏飞任外交部长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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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鹏飞外交生涯详细的介绍姬鹏飞的外交部长经历.我只要姬鹏飞任外交部长时期的
姬鹏飞外交生涯
详细的介绍姬鹏飞的外交部长经历.
我只要姬鹏飞任外交部长时期的

姬鹏飞外交生涯详细的介绍姬鹏飞的外交部长经历.我只要姬鹏飞任外交部长时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调外交部工作,1950年10月至1955年1月任中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大使,1955年2月起任外交部副部长.1972年任外交部部长.1974年11月任外交部部长、外交部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
1972年~1974年任中国第三任外交部长.
1978年后,1979年1月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同年9月任国务院副总理,12月兼国务院秘书长.1980年8月任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1982年任国务委员.1983年8月兼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1985年6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兼秘书长、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1982年和1987年在中共十二大,十三大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2000年2月10日13时5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这位出身农民的前外交部长和港澳办主任,因为参与制定《香港基本法》和中央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而为港人所熟悉.军人出身的姬鹏飞,曾参加过著名的红军长征,是中共外交部系统的老革命.

个人经历
1926年入西北军。曾任二十六路军七十四旅军医。
1931年参加宁都暴动,加入中国工农红军。
193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历任红五军团十五军军医处长,红军第五军团卫生部部长。参加了长征。途中任任军委卫生部保健局副局长、红一军团卫生部卫生主任。到陕北后,任军委后方卫生部部长。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中央军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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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历
1926年入西北军。曾任二十六路军七十四旅军医。
1931年参加宁都暴动,加入中国工农红军。
193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历任红五军团十五军军医处长,红军第五军团卫生部部长。参加了长征。途中任任军委卫生部保健局副局长、红一军团卫生部卫生主任。到陕北后,任军委后方卫生部部长。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中央军委卫生部副部长,1938年任新四军后方政治处主任兼军医处政治协理员。1940年10月任新四军苏北挺进纵队政治部主任,1941年任新四军一师一旅政治部主任,1942年8月任新四军一师三旅政委兼第四地委书记、第四军分区政委。1945年任苏中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新四军第七纵队司令员兼政委,1946年任新四军十纵队、七纵队政委,1946年8月任中共苏中区党委书记、苏中军区政委,1947年任华东野战军十一纵队政委、华中指挥所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苏北兵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49年1月任人民解放军第七兵团(后兼浙江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调外交部工作,1950年10月至1955年1月任中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大使,1955年2月起任外交部副部长。1972年任外交部部长。1974年11月任外交部部长、外交部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
1972年~1974年任中国第三任外交部长。
1978年后,1979年1月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同年9月任国务院副总理,12月兼国务院秘书长。1980年8月任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1982年任国务委员。1983年8月兼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1985年6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兼秘书长、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1982年和1987年在中共十二大,十三大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2000年2月10日13时5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外交部工作。历任中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外交使团大使衔团长(1950~1953)、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首任大使(1953~1955)、外交部副部长(1955~1972)、外交部部长(1972~1974)。1979年后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1982年后任国务委员、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副组组长、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1982年、1987年分别在中共第十二、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十三届中顾委常委。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兼秘书长,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长期协助周恩来、邓小平同志处理外交事务。参与的重要外交活动有:1973年1月率中国代表团赴巴黎参加关于越南问题的和平谈判。同年6月应邀出访英国、法国、伊朗和巴基斯坦。曾先后出访苏联、日本、朝鲜、蒙古、越南、缅甸、泰国、埃及、阿尔及利亚、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委内瑞拉、加拿大、叙利亚、塞拉利昂、肯尼亚、布隆迪、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塞舌尔、吉布提、约旦、科威特、阿拉伯也门和阿曼等国家。在兼任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积极贯彻执行中国政府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制订的和平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的方针政策,参与接待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并出席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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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鹏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山西临猗人。1931年参加宁都暴动后加入红军。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过长征。长期担任军队卫生工作和军队政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外交部工作。历任中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外交使团大使衔团长(1950~1953)、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首任大使(1953~1955)、外交部副部长(1955~1972)、外交部部长(1972~19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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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鹏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山西临猗人。1931年参加宁都暴动后加入红军。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过长征。长期担任军队卫生工作和军队政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外交部工作。历任中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外交使团大使衔团长(1950~1953)、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首任大使(1953~1955)、外交部副部长(1955~1972)、外交部部长(1972~1974)。1979年后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1982年后任国务委员、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副组组长、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1982年、1987年分别在中共第十二、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十三届中顾委常委。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兼秘书长,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长期协助周恩来、邓小平同志处理外交事务。参与的重要外交活动有:1973年1月率中国代表团赴巴黎参加关于越南问题的和平谈判。同年6月应邀出访英国、法国、伊朗和巴基斯坦。曾先后出访苏联、日本、朝鲜、蒙古、越南、缅甸、泰国、埃及、阿尔及利亚、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委内瑞拉、加拿大、叙利亚、塞拉利昂、肯尼亚、布隆迪、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塞舌尔、吉布提、约旦、科威特、阿拉伯也门和阿曼等国家。在兼任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积极贯彻执行中国政府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制订的和平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的方针政策,参与接待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并出席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
因病医治无效(一说自杀),于2000年2月10日13时5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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