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中国分配方式的变革及启示大神们帮帮忙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5 17:46:19

社会主义中国分配方式的变革及启示大神们帮帮忙
社会主义中国分配方式的变革及启示大神们帮帮忙

社会主义中国分配方式的变革及启示大神们帮帮忙
社会注意中国分配方式的变革特别是乡镇体制改革和地方政府建设所提的对策和思路,从特定区域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出发,无疑都有其合理的价值,但不可否认,学者们往往没有注意我国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而试图把得自某一地区的局部经验提升为对全国都具有普适性的理论范式,以致有的对策难免陷入以偏概全的误区.例如主张精简乃至撤消乡镇政府的观点,主要是基于对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现状的认识;而乡镇民主派的理论只是从四川、深圳等地乡镇改革经验总结出来的,至于乡镇自治的观点,则与宪法的规定相违背,在现阶段似乎并不可行.乡镇体制如何改革,地方政府建设如何推进?我们认为,未来任何有关乡镇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的全局性规划,都必须基于以下两大国情,第一,中国是一个具有二千多年中央集权主义政治传统的国度,而乡镇机构和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更发源于三千年前的西周时期.第二,中国是一个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度,很多地方经验并不一定具有普适性.在中国从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和乡镇体制也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结构转型,在这一转型过程中,从西方国家借鉴和引入的现代政府制度,如何实现与本土的政治传统的调适?近百来来我国地方政府的制度建设有哪些经验教训?从晚清以来乡镇体制和乡村治理的制度变迁过程,我们至少可以发现有如下几点启示: 1、地方自治传统是乡镇改革和地方制度建设的本土资源. 传统中国存在着地方自治的传统.在国家层面,高高在上的皇权通过从中央到县的各级官僚制度,实现了对整个社会的全方位控制;在地方层面,皇权止于州县一级,县以下的广大乡村地区,士绅与宗族组织实施着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尽管以皇帝为首的专制政府为了从分散的、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村社会中汲取经济资源,会把行政权力向农村渗透.不过,这种渗透与乡村社会的自治并行不悖.费正清认为“士绅家族在当地的领导地位和管理职能,可以说明为什么官方势力没有深入到中国的下层社会.或者以另一种方式从起源上来讲,士绅的产生是用来填补早期的官僚政府与中国社会之间的真空.”[15]因此,士绅能够把乡村体系中的行政权力与自治权力融合在一起,通过维持社会治安、调解民间诉讼以及教化农民,从而实现乡镇自治.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历史上,中央集权、皇权专制与地方自治居然实现如此完美的结合,这堪称是制度史上的一个奇迹. 当然,传统中国的乡绅自治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地方自治,其所体现的价值意蕴与现代民主的精神甚至有些相悖,但是这种乡镇自治的传统,以及历史上那些使中国农村社会实现了长期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的乡村自治的制度安排,无疑为晚清以来地方制度设计和建设提供了不可多得的一大本土资源.晚清新政规划的乡镇自治和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都以实现乡镇居民的地方自治为基本的制度建构目标,虽然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以民主为取向的地方自治或许难以全面推开,但随着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的重建,以及村民自治推进和完善而带来的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政治素质包括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的提升,乡镇自治很有可能成为我国乡镇体制改革的唯一的路径选择. 2、乡村精英阶层与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和乡村治理 在中国传统社会,乡绅阶层对乡村的统治力和影响力是传统型地方自治成功实施的关键.从晚清到民国早期,乡绅在推动乡镇自治和基层政权组织建设的过程中一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此后,民国政府进一步将行政触角延伸到乡镇,这导致了国家政权与传统乡绅的分离.随着国家权力逐渐深入乡村,特别是持续的战乱和经济危机,迫使乡绅精英逃离农村,大量流入城市,在许多地区,土豪劣绅取而代之,从而对乡村治理产生了负面影响.土豪劣绅、政府贪污和繁重的苛捐杂税,使农民与政府的矛盾和对立更加激化,民国政府治下的乡村社会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建国以后,通过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乡村社会的传统精英阶层从此完全消失.新兴的精英阶层,比如村支书、村长以及响应党的号召回乡的村庄知识分子,承担了建国以后乡村治理的责任.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后我国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进程的突飞猛进,现代文明和城市生活所产生的巨大吸引力,如风卷残云把农村的精英和稍有文化的农民几乎都吸纳到城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特别是内地和沿海经济欠发达的农村,考上大学的农民子弟固然从此不再回乡,一般的年轻人也几乎全部进了城市,只剩下老人和儿童“留守”村庄.这一波农村精英的逃离,其规模和对乡村社会的影响程度都是空前的.如何遏制乡村地区日益严重的空洞化趋势?在农村精英不断逃离的情况下,乡村地区由谁治理,如何治理?这些都是乡村治理面临的挑战.我们认为,农村老人协会是现阶段乡村治理中值得重视的力量.据我们的调查,在江浙一带的农村普遍设立了老人协会,但老人协会的作用还有待加强.老人协会中的主要成员是农村的老党员,退休回乡的干部、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这些老人大多拥有比较显赫的工作经历,比较广泛的社会关系网和比较强大的社会资本,对国家政策的领悟能力也非常深刻,在农民中往往享有较高的政治威信和道德威望.老人协会显然可以成为现阶段乡村治理的中坚力量.然而,由于回乡定居的退休老人多系非农业户籍,受现有法律法规的限制,往往难以进入到村庄正式的治理体系,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发挥这些老人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是一个值得执政党和政府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3、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是乡镇运转和乡村治理的物质基础 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转和善治的达成,需要有法定的公共财政制度的支撑.在中国传统的“绅治”时代,由于不存在常设性的地乡行政机构,制度化的公共财政无从谈起.从晚清新政开始,地方的区、乡一级行政出现了法治化的财务机构.晚清新政专列“自治经费”一章,并对地方自治经费的来源、管理、征收均有明确规定.民国以来的历次乡镇体制改革,也大都规定了财政体制.而历次乡镇体制改革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地方当局过度注重对基层财政的汲取,往往以乡镇自治改革为名,而行掠夺农民之实,最终导致乡村治理的困境.从当前各地的情况看,建立一个完善且自足的地方财政体制,合理划分中央和乡镇的财政收支,是乡镇体制改革和乡村治理的基本物质保障.无论是乡镇自治,还是乡派镇治,如果没有比较充足的公共财政作支撑,乡村社会要实现善治几乎是不可能的. 4、乡镇改革和制度建设必须在政治稳定的环境基础上因地制宜,渐进有序地进行 无论是晚清的地方自治,还是民国时期的乡镇改革,都面临着一些内外的不安定因素.内外交困导致清廷和民国政府都没有充足的行政力量投入到基层改革中来.国民政府制定的两个关于地方自治的法律,尤其是对于民众的创制权、复决权、选举权和罢免权的规定,对于保甲制度的具体规定,都是非常精细的.不过从实际运作来看,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在具体实施乡镇自治的时候,还是遇到了不小的阻力,国家政权组织与乡土社会传统的融合问题,始终得不到妥善的应对.亨廷顿认为,改革比革命更加艰难,因为改革要面临来自保守和革命两方面的反对,并且改革者要更善于操纵各种社会力量.[16]乡镇体制的改革,既要面临来自底层民众的认同问题,在改革的过程中还面临如何协调和平衡各个社会阶层、各种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问题.因此,乡镇改革和制度建设需要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此外,改革和制度建设还要顺应国情,因地制宜.当前我国的乡镇体制改革和乡村治理问题,也应当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不能够一刀切.除了制定全国统一的改革方案之外,要给各地的实施留有必要的运作空间,并允许各地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度创新.近年湖北的“咸安新政”、四川步云和深圳的乡镇长选举改革、河南撤并乡镇机构等等,都是一些有益的探索.我们认为,随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执政党和政府已经着手解决困扰多年的“三农”问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乡镇体制改革和乡村治理的难题,最终也是不难破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