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意义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22:29:51

行政复议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意义
行政复议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意义

行政复议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意义
(一)从抽象行政行为的性质来说,由于它是针对非特定对象作出的,具有层次多、范围广、反复性等特征,所以抽象行政行为产生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具体行政行为.一旦违法,将会给众多人造成损失.但是,现行行政复议制度规定的申请复议的范围是具体行政行为,明确排除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审查,公民权益受到损害,不能通过行政复议获得救济.而根据行政诉讼法,法院也无权审查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只能对其进行一定的监督.因此,对抽象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从相对人这一方没有一个启动的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是必要的.
  (二)社会现状来看,目前抽象行政行为在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法制的权威和统一.如规范性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地方受利益驱动,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抢权力,争利益,乱发文件,违法规定审批、发证、罚款、征收、摊派、收费、处罚、以权谋私等侵犯公民利益的问题非常严重,导致管理失控,群众反映强烈.公民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既然抽象行政行为可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那就应当给公民一个权利救济的途径,即将抽象性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是必要的.
  (三)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来说,也应将抽象性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二者作为对行政救济的途径,在宗旨和目的上是相同的,都是为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但是,它们不是同一制度的重复,二者有个分工和协作问题.行政诉讼作为司法权对行政权的一种监督形式,它受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法律传统和法制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如果发现行政法规和规章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可以不予适用.人民法院没有撤消行政法规、规章的权力,司法权监督行政权的广度和深度都受限制.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上的救济制度,它有自己存在的价值,能够弥补司法救济的不足.因此,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法的范围是很有必要的.

行政复议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意义 抽象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审查的意义何在? 抽象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审查与正常的行政复议审查有何区别? 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与行政复议的特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是: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行政复议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行 区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意义是什么? 下列叙述中,符合行政复议法的是 A. 行政复议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且要审查该行为的合理性 B.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 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行政行为的( )进行审查.A.合法性 B.合理性 C.适当性 D.合法性与合理性请高手们选择并分析.谢谢! 下列( )属于抽象行政行为1 行政许可 2 行政复议 3 行政立法 4 行政处罚 下列( )属于抽象行政行为1 行政许可 2 行政复议 3 行政立法 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判断这句话是否正确?抽象行政行为必须附带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期间,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抽象行政行为是什么?有关行政行为方面的东西吧? 57、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行政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是规章以下的才能复议还是除法规 规章之外的都能复议 (这样的话 那宪法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岂不是也能复议啊)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