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6 23:54:18

什么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什么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什么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答:这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在这种共同诉讼中的当事人即为必要共同诉讼人.
所谓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以一个意思表示为目的,作出了一个处理决定,不论作出的行政机关有几个或者行政相对人有几个.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如果有遗漏,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参加诉讼.如果是
共同被告,则应当在征求原告同意的基础上追加,被追加的被告无权拒绝.如果是共同原告,法院有义务通知未起诉的其他共同原告参加诉讼;如果这些人仍然不愿参加诉讼,法院则不能强行追加,但可以通知他们以第三人参加诉讼.
共同诉讼人主要有以下情形:(1)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共同违法而被一个行政机关在一个处罚决定书中分别予以处罚.(2)法人或组织因违法而被处罚,该法人或组织的负责人或直接行为人同时被一个处罚决定处罚.(3)两个以上共同受害人,对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均表示不服而诉诸法院,这些起诉的共同受害人就成为共同原告人.(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一个共同行政决定形式,处理或处罚了一个或若干个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