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作文 600字左右 多给几篇范文如果好 不要网上复制几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1 10: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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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什么东西呢?法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却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不信,你就看看……
清晨,我们背着书包蹦蹦跳跳走在整洁的马路上时,你是否留意过路口的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行人靠右走”,这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有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才不会拥挤,人们才可以安安心心穿梭在街道上.如果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就可能会带来一场意想不到的车祸.
记得去年一个炎热的中午,我和哥哥正在家看电视,忽然楼道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想:是谁走得这么急促呢?随着“吱”的一声,门开了,我连忙抬起头来一看,原来是八舅公来了.只见他的脸上有许多细小的汗珠,他着急地问我们:“你婆婆在家吗?”我们摇头说不在.他又迅速走到电话机旁,不知在给谁打电话.从他的谈话中,我知道了是我舅舅在东门口的水果市场出了车祸.我和哥哥一下子紧张起来,连门也顾不上关就搭车直奔东门口,来到车祸现场,这里已经围了许多人,我和哥哥从人群中挤了进去,只见舅舅的摩托车横躺在地上,一辆中巴车的前挡风玻璃不见了,地上有许许多多的玻璃碎片,偶尔还能看见地上的斑斑血迹.围观的人群议论纷纷,有的说:“中巴车把骑摩托车的那个人撞出十几米远,被撞伤的那个人已经送到了医院,真是命大呀!”我听后,不由得为舅舅捏了一把冷汗.
傍晚,我和爸爸去看望舅舅,来到病房轻轻地推开房门,看见舅舅躺在病床上,手上打着点滴,腿上、脸上都包着纱布,我小声地叫了一声:“舅舅.”他吃力地抬起头来,露出痛苦的表情,向我们点了点头,我想他一定很痛、很难受吧!经过近一个多月的治疗,舅舅才康复出院,但是他身上却留下了永久的伤疤.
后来,我听大人们说:“舅舅是骑摩托车横穿公路时没有注意过往的车辆,中巴车也没有注意过往的行人,导致了车祸的发生.”如果舅舅和中巴车司机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你说还会出这场车祸吗?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还有许多法需要我们去学习,去遵守.
当我们来到校园时,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接受老师的教育,而且免收学费、杂费,这就是义务教育法.有了义务教育法,我们才可以安安心心的读书,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快乐成长,学到更多的知识.生活中,我们难免不去购物,如果买到劣质假冒商品时,我们怎么办呢?我们可以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拨打“12315”向有关部门投诉,工商局的叔叔阿姨就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更应该学法、懂法、知法、更应该守法,不做违法的事情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今年是我国普法20周年,我们都知道:“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则不立”的道理.我们的国家是一个依法治国,崇尚法治的国家,所以我们的国家必然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也必然是一个受人尊重的民族.那么,生长在这样一个国度里的小学生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只有多学习法律知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国家、对人民有贡献的人.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在我们身边 ___当你走在马路上看到那些横穿马路、跳跃铁栅栏的人;那些不靠右侧通行、抢红灯的人,你是否意识到了这些人是在违法;当你看到一些人在公园随意折毁花草,践踏草坪,随意污染环境,你是否意识到这些人法律观念淡薄;当有些人侮辱谩骂他人,大街上打架斗殴随意破坏社会安宁,你不觉得他们是在犯法吗?这些事虽小,可这些看似小的事情却都是违法的行为.三国时期的刘备曾告诫他儿子:“勿以小恶而为之,勿以小善而不为”,是啊!“小恶不治,必然发展”,我们千万不要因放纵小错而酿成终身大错,更不能成为人民的罪人!
法律知识对我们小学生来说还很深奥,就像是一只模糊的蝴蝶美丽可又琢磨不透,可我们会在渐渐长大中多学习法律知识,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将“法”根植于心中,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起一片知法、懂法、守法的丽日蓝天.
和谐才有活力,平安才能发展,法治是社会和谐平安的基石,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法,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 我们是新世纪的少年儿童,在家长的关怀下, 在老师的教导下、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的成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学法.然而,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今天,在社会的角落里,仍窝藏着一批批社会的“垃圾”, 他们不时的在玷污着我们文明的社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扰乱社会治安.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队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讨钱,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他,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14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我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就是“校园勒索事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期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 我认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