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2011年暑假“我读一本好书”读书征文活动 请问征文怎样写啊?快又好的呢,格外加100点财富最好是《茉莉的假期》、《虚狐》、《站成一棵树》、《拯救行动》、《指间的太阳》、《丁香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05:33:06

举办2011年暑假“我读一本好书”读书征文活动 请问征文怎样写啊?快又好的呢,格外加100点财富最好是《茉莉的假期》、《虚狐》、《站成一棵树》、《拯救行动》、《指间的太阳》、《丁香
举办2011年暑假“我读一本好书”读书征文活动 请问征文怎样写啊?
快又好的呢,格外加100点财富
最好是《茉莉的假期》、《虚狐》、《站成一棵树》、《拯救行动》、《指间的太阳》、《丁香木马》、《出卖笑的孩子》、《爸爸的灯塔》的其中一本。700字——1200字

举办2011年暑假“我读一本好书”读书征文活动 请问征文怎样写啊?快又好的呢,格外加100点财富最好是《茉莉的假期》、《虚狐》、《站成一棵树》、《拯救行动》、《指间的太阳》、《丁香
建议你可以写读后感,并且表达出自己对书籍的喜爱,这种读书征文非常好写.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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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 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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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莫莉的假期》有感
莫莉的假期是一个快乐的暑假,和好朋友俞庭、猩猩一起谈天说地,一起进行一次华丽的冒险,一起去偶像的书店打工……可是,这个暑假与以前又有点不同,感觉大家一下子都长大了,有了这样那样的烦恼和秘密。妈妈的爱有时会觉得是种甜蜜的负担,与好朋友相处彼此温暖有彼此伤害……
庞婕蕾创作的这一套以“少女成长”为主题的作品,用体现青春的文字,用一个个触动心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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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莫莉的假期》有感
莫莉的假期是一个快乐的暑假,和好朋友俞庭、猩猩一起谈天说地,一起进行一次华丽的冒险,一起去偶像的书店打工……可是,这个暑假与以前又有点不同,感觉大家一下子都长大了,有了这样那样的烦恼和秘密。妈妈的爱有时会觉得是种甜蜜的负担,与好朋友相处彼此温暖有彼此伤害……
庞婕蕾创作的这一套以“少女成长”为主题的作品,用体现青春的文字,用一个个触动心弦的故事,倾述了孩子们在的成长历程中经历的诸多烦恼——作业的压力、父母的期望、学校内的竞争,描述了出于他们对成长的期待,对成人世界的迷惑,对友谊的渴望。没有冗长曲折的情节、深奥难懂的文字、华丽宏伟的画面,就用简简单单的语言,却把成长阶段的少女的执拗、胆怯、纯真、青涩表达得淋漓尽致。作者通过自己的文字把青春的历程擦拭得点点闪亮、散发柔和的光芒。最终,她告诉小读者们:“没有烦恼的成长,是永远到不了的彼岸,跌跌撞撞的成长,又疼又美才是本质。我们只有经历这样的彷徨时期,才能绽放更多的力量,在时光中等来最美丽的怒放。”的确如此,成长阶段的我们,慢慢地由一个个懵懵懂懂的小孩,长成一个个青涩纯真的少年。成长中的我们,会经历许多,会彷徨,会无助,但更多的是,我们正逐渐明白和认识这个世界,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成长!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成长难免会有挫折,我们总能在挫折后明白和总结教训,这是我们成长的优势。
成长的我们要忍受成长历程中经历的诸多烦恼,努力吸取更多的知识,明白父母的期望以及社会的竞争之大。同时,不要舍弃自己的那份纯真和青涩,让成长阶段的我们快乐健康的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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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和读后感一样啊

都没看过,挑你最喜欢的看喽!
题目是太阳(这个题目我最喜欢!),你应该知道的!对着太阳竖起手指,说!
还有搞笑的是新炫舞竟然有糙泥马家族,混好几年了,我竟然被蒙蔽了!

只要写出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与感想就好

读一本好书,顾名思义,你可以写自己的感受,找一本书来读,不管写得好不好,自己要把真实的感情写出来,如果你是抄袭别人,一点意义也没有,也让人觉得很假。你知道吗,喜欢写作的人,都是把自己的感受,哪怕生活的点滴写出来的。你自己难道没有认真去看一篇作文?看完之后一点感触也没有?
如果连写作的基本要求你都做不到,建议你不要写,没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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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顾名思义,你可以写自己的感受,找一本书来读,不管写得好不好,自己要把真实的感情写出来,如果你是抄袭别人,一点意义也没有,也让人觉得很假。你知道吗,喜欢写作的人,都是把自己的感受,哪怕生活的点滴写出来的。你自己难道没有认真去看一篇作文?看完之后一点感触也没有?
如果连写作的基本要求你都做不到,建议你不要写,没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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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出卖笑的孩子》。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蒂姆,他从小失去了母亲,父亲再娶后,他常常受到继母的虐待,只有星期日由爸爸陪着上赛马场才感到快乐。不幸的很,他的爸爸一次在建筑工地上被木板砸死了。这以后,他烦闷的时候,也去赛马场散散心。有一次,他在那儿遇到了一个怪老头,他以“让蒂姆逢赌必赢”为条件,换取了蒂姆的笑。蒂姆失去了笑,尝到了生活没有笑的苦楚。于是他决心赎回自己的笑。费了许多周折,经过一番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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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出卖笑的孩子》。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蒂姆,他从小失去了母亲,父亲再娶后,他常常受到继母的虐待,只有星期日由爸爸陪着上赛马场才感到快乐。不幸的很,他的爸爸一次在建筑工地上被木板砸死了。这以后,他烦闷的时候,也去赛马场散散心。有一次,他在那儿遇到了一个怪老头,他以“让蒂姆逢赌必赢”为条件,换取了蒂姆的笑。蒂姆失去了笑,尝到了生活没有笑的苦楚。于是他决心赎回自己的笑。费了许多周折,经过一番斗争,最终战胜了怪老头,夺回了出卖的笑。小蒂姆为什么会义无反顾的跟怪老头做这笔交易呢。因为贫穷。书中有这么一句话:“要是我有很多很多的钱,我就租一套很大很大的住房 ,里面有我自己的房间,埃尔温每天都能从我这里拿到零用钱,继母也可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这是蒂姆父亲死后一个人穿街过巷,漫无目的地瞎跑,看到自己住的“贫民窑似的房子,想到父亲为了让全家人的生活而被活活的砸死,想到一家人为了吃几块奶油蛋糕而不得不看贝贝尔太太的脸色,硬着头皮去赊账—————心里发出的呐喊,这是被贫穷折磨而歇斯底的求救。虽然经历种种的生活不幸,“他仍是个快乐的孩子,没有失去他的笑声。怪老头就是看中这一点,不失时机地与他做是一笔交易(逢赌必赢),让他变成赛马场的名人,一个富翁。在别人眼里钱能改变一切,的确如此,让蒂姆改变太多。他在家里的地位升高了,他的家也不会在住在“成天散发出兰芹,胡椒和茴香的气味的一个小胡同里了”,而搬到了一个繁华地地段。从此以后小蒂姆没有自己的时间了,时间都是由继母支配,赌注越下越大,人在金钱面前是永远无满足的。而蒂姆他“已经厌烦了,为了一些不需要的东西,他出卖了自己的笑,”最宝贵的东西。他没有在金钱面前沉迷,他越来越感到了内心的孤独,她是继母赢钱和吹嘘的工具,仅仅工具而已,到最后他还是生无分文。他用自己的笑,换了一个如此虚荣的世界,在他临走之前还是帮继母赢了一笔足以过下半辈子的钱,说明他还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他走了,去跟怪老头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较量,这是他14岁,像一个阳光那样灿烂的年纪,他却活得像一个“老谋深算”的老人
有着里我想到了很多。这就告诉了我们做事都有得失的,只是看你得到多点,还是你失去多点。再做任何事的时候需要权衡一下得失,不要为了一些不必要的东西而失去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到那时失去了再也不能回来了,而得到的也许在那时已不值一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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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站成一棵树》有感
书如同贴身管家一样,无时无刻的跟着你。这个暑假,我经过老师的推荐,淘到了几本好书。其中,最喜欢的还是著名文学家方卫平先生的《站成一棵树》。
其实我以前就接触过方卫平先生的书,是全国甚至是全世界经典的故事。有感人的故事,有幽默的故事,有充满童趣的故事,还有哲学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守着十八个鸡蛋等你》,这篇文章讲述了“我”和母鸡“二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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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站成一棵树》有感
书如同贴身管家一样,无时无刻的跟着你。这个暑假,我经过老师的推荐,淘到了几本好书。其中,最喜欢的还是著名文学家方卫平先生的《站成一棵树》。
其实我以前就接触过方卫平先生的书,是全国甚至是全世界经典的故事。有感人的故事,有幽默的故事,有充满童趣的故事,还有哲学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守着十八个鸡蛋等你》,这篇文章讲述了“我”和母鸡“二给”的故事。她们既是主仆,又是朋友,还是敌人。出于目的,“我”和“二给”争夺着鸡蛋,可为了对方,放弃了自己的目的。让我体会到了她们的特殊情感。而著名文学作家林清玄写的《梅香》又别有一翻风味。作者从梅花的香气中读出有关的心灵和人格的内涵:一个人的品质其实是与梅香相似,是无形的,是一种气息,我们如果光是欣赏花的外形,就很难知道梅花有极淡的清香;我们如果不能细心地体会,也难以品味一个人陷在外表内部的人格香气。这段话让我们大家也受益无穷。“愿站成一棵树,为的是 真正地理解鸟儿的叫声 。”而我要说的是:愿变成一块黑土,为的是真正地理解花开的喜悦。安武林说过:“在首诗里,诗人旗帜鲜明地说:我愿意站成一棵树。为什么呢?站成一幢大楼或者一朵花不是更好吗?大楼实用,而花朵可以带来芬芳。诗人选择的晨光、露水、花香都是柔性的物象,而鸟声,也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鸟声了,它有了内涵,有了深度,有了重量乃至美的意蕴“和大自然融为一体,才能互相倾听、彼此交流。无论是树还是土,都会变成一个美丽的梦。
《站成一棵树》告诉我了很多我不知道的道理,也让我的暑假生活更有意义。
出卖笑的孩子
故事主人公叫蒂姆,他从小失去了母亲,父亲再娶后,他常常受到继母的虐待,只有星期日由爸爸陪着上赛马场才感到快乐。不幸的很,他的爸爸一次在建筑工地上被木板砸死了。这以后,他烦闷的时候,也去赛马场散散心。有一次,他在那儿遇见子一个怪老头,他以“让蒂姆逢赌必赢”为条件,换取了蒂姆的笑。蒂姆失去了笑,尝到了生活没有笑声的苦楚。于是他决心赎回自己的笑。费了许多周折,经过一番斗争,最终战胜了怪老头,夺回了出卖的笑。故事构思奇特,情节出人意料,笔触幽默诙谐,给人以启迪和教益。
小蒂姆为什么会义无反顾的跟怪老头做这笔交易呢。因为贫穷。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要是我有很多很多的钱,我就租一套很大很大的 住房,里面有我自己的房间,埃尔温每天都能从我这里拿到零用钱,继母也可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这是蒂姆父亲死后一个人穿街过巷,漫无目的地瞎跑,看到自己住的“贫民窟似的房子,想到父亲为了全家人的生活而被活活地砸死,想到一家人为了吃几块奶油蛋糕而不得不看贝贝尔太太的脸色,硬着头皮去赊帐-----心里发出的呐喊,这是被贫穷折磨而歇斯底的求救。虽然经历种种的生活不幸,“他才仍是个快活的孩子,没有失去他的笑,那可是一种发自肺俯的笑声,笑到最后打起嗝来”。这是一种坚强的笑声。怪老头就是看中这一点,不失时机地与他做这一笔交易(逢赌必赢),让他变成了赛马场的名人,一个富翁。在别人眼里钱能改变一切,确实如此,让蒂姆改变了太多。他在家里的地位升高了,他的家也不会再住在“成天散发出兰芹,胡椒和茴香的气味的一个小胡同里”,而搬到了一个繁华地地段。从此以后小蒂姆再没有自己的时间了,时间都是由继母支配,赌注越下越大,人在金钱面前是永无满足的。而蒂姆他“已经腻烦了,为了一些不需要的东西,他出卖了自己的笑,”最宝贵的东西。他没有在金钱面前沉迷,他越来越感到了内心的孤独,他是继母赢钱和吹嘘的工具,仅仅工具而已,到最后他自己还是身无分文。他用自己的笑,换了一个如此虚荣的世界,在他临走之前还是帮继母赢了一笔足以过下半辈子的钱,说明他还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他走了,去跟怪老头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较量,这时他14岁,一个像阳光那样灿烂的年纪,他却活得像一个“老谋深算”的老人。
《爸爸的灯塔》读后感
我早就听说张洁的《爸爸的灯塔》这篇文章,是她最有名的作品之一,一直想亲自拜读一下,现在终于有了这样的机会。它那生动的语言、感人的故事情节,深深的打动了我。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爸爸是一个爱运动、身体强壮的建筑师,爸爸能造出各种各样高大建筑物,爸爸手很灵巧,能用木头造出汽车、轮船等等。爸爸有一个梦想,就是想建出一座灯塔,爸爸为了建灯塔在纸上画了很多灯塔,这些灯塔奇形怪状。果然有一天爸爸梦想成真了,建起了一座灯塔。可是悲剧发生了,因工人操作不当,爸爸上去救他们,结果受了重伤,右手几乎失去知觉,记忆也出了问题。不过“我”和妈妈没有放弃爸爸。“我”想以前爸爸是“我”的灯塔照看着“我”,那么现在我就是爸爸的灯塔了。“我”会好好照看爸爸的。
《爸爸的灯塔》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了,最让我感到是爸爸和儿子之间的深厚父子亲情。在儿子心中爸爸永远是那个有力量的、威武的,像灯塔般挺拔的爸爸。儿子也要让自己成为爸爸的灯塔战胜病魔。我想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灯塔。我也要做一个小小的灯塔,为身边所需要帮助的人“引航”。
《丁香木马》读后感
我读了一个故事叫《丁香木马》,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丁香是一个被惯坏的孩子。有一天,6岁的她和她妈妈一块去了娟阿姨家玩。她遇到了阿根(一个男孩),阿根正在骑一匹木马。她突然也想骑,于是命令道:“让我骑一会!”男孩不让。丁香就把男孩推倒在地,但男孩还是最先骑上了木马。丁香拿起来一把生锈的水果刀,阿根以为丁香要杀他吓得直往后退,丁香假装要杀他走到木马旁,拿刀刻了几个字:丁香木马。她说:“丁香是我的名字,这是丁香木马,也就是我的木马。”阿根说:“这匹木马是我的坐骑,正好我就叫它丁香木马吧!”说着边骑边说:“丁香木马!驾驾!”但丁香一不小心刮破了手,出了血,大哭,吓得阿根一屁股坐在地上,丁香明明是自己刮破了手却赖阿根。
6年后,丁香爸爸回来了,把丁香送进了重点中学。她遇见了很沉闷的女孩江敏之。丁香撕了一本书的一页,因为那一页脏了。恰恰被江敏之看到了,江敏之说:“你撕书?这可是周同的。”(丁香喜欢周同)于是,她就赖到江敏之头上。
有一天,丁香来到了江敏之家里,发现阿根就是江敏之。丁香道歉了,阿根原谅了他。后来阿根家着火了,一匹白马把阿根救了。
读完后,我觉得,这真好!丁香还是那么任性,但已经比她小时候好多了。她小时候好多了。至少她会对人道歉了。江敏之也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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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怕被查出来,说你抄袭?

我也要写呢!

写好后,叫到那个网站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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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就行

鸟儿有了翅膀,可以在长空飞翔;飞机有了翅膀,可以翱翔九天;我也有那飞翔的翅膀,可以在书的世界中遨游……
5岁时,爸爸送我一本连环画《西游记》。这是我独立阅读的第一本书,从此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随着年龄的增长,连环画再也满足不了我日益增长的求知欲望。于是我开始阅读古今中外名著。从沙翁到泰戈尔,从老子到鲁迅,数不清的作家带着他们的名著从书架上搬进了我的脑海。书中的世界是如此绚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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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有了翅膀,可以在长空飞翔;飞机有了翅膀,可以翱翔九天;我也有那飞翔的翅膀,可以在书的世界中遨游……
5岁时,爸爸送我一本连环画《西游记》。这是我独立阅读的第一本书,从此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随着年龄的增长,连环画再也满足不了我日益增长的求知欲望。于是我开始阅读古今中外名著。从沙翁到泰戈尔,从老子到鲁迅,数不清的作家带着他们的名著从书架上搬进了我的脑海。书中的世界是如此绚丽多彩、鲜活生动,引得我或捧腹大笑,或垂泪,或茶饭不思,或浮想联翩。阅读,让我长上了飞翔的翅膀。
六年级那年暑假,我意外地在一个小书店发现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我早就想读了,一直没找到,这意外的收获使我欣喜若狂。没想到店主告诉我,这本书有人订下了,一个星期后来取,惟一的方法便是天天跑到书店来看。我毫不犹豫地决定了
从此,我每天骑半个小时的车来书店,找个地方靠着看书,有时一看就是半天。中午吃点自带的面包,渴了喝几口带来的白开水。遇到警句或不懂的地方,便记在案《阅读随笔》上本上,回到家再细细啄磨。我就这样“面包加清水”看了三天,店主十分感动,竟破例让我坐到柜台边去看。我便可以不再受手酸脚麻之苦。
第五天,骄阳似火,阳光炙热地烤着大地。朋友找我去游泳,这种天气,若泡在游泳池里是何等的惬意!可我没有工夫去享受,眼看“期限”将至,可我还有好几十页没看完呢!朋友看我戴上遮阳帽,骑着车匆匆出门,不解地问:“你是不是‘走火入魔’啦?”我愉快地说:“是本值得我一口气看完的书。”说着,跳上车向书店奔去。
到了书店,我已经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浑身湿透了。可我顾不得擦汗,捧起书就读,直到夕阳西下,我才读完了这本厚厚的书,还收集了一本读书笔记。虽然累点,但我无怨无悔。
书中没有颜如玉,书中没有黄金屋,有的只是丰富的知识和阅读带来的无穷的乐趣。读一本好书,就是在与一位高尚的人说话。------不是吗?能有这样和高人的说话的机会难道不是一件令人兴奋和激动的事情吗?我是有一种飘然若飞的快感的哦。
朋友,你找到这种飞翔的感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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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里我想到了很多。这就告诉了我们做事都有得失的,只是看你得到多点,还是你失去多点。再做任何事的时候需要权衡一下得失,不要为了一些不必要的东西而失去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到那时失去了再也不能回来了,而得到的也许在那时已不值一提了。...

全部展开

有着里我想到了很多。这就告诉了我们做事都有得失的,只是看你得到多点,还是你失去多点。再做任何事的时候需要权衡一下得失,不要为了一些不必要的东西而失去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到那时失去了再也不能回来了,而得到的也许在那时已不值一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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