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 英国 法国 日本的政治制度 以及各部门的分工 权利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5 13:51:25

关于美国 英国 法国 日本的政治制度 以及各部门的分工 权利
关于美国 英国 法国 日本的政治制度 以及各部门的分工 权利

关于美国 英国 法国 日本的政治制度 以及各部门的分工 权利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
采用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国会有立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又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劲总统和高级文官;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高法院又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无效.
英国是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现为伊丽莎白二世女王)为国家元首,但统而不治.立法权由议会掌握,行政权由议会多数派即执政党掌握.议会分上、下两院.下院又叫平民院,由600多人组成,握有通过法律、选举首相的权力.上院亦称贵族院,立法权很少,最多只能将下院通过的议案拖延一年生效而已,但上院却拥有最高司法权.操纵行政大权的机构是内阁,由首相主持.多年来,一直由保守党和工党轮流执政.
法国的政体是半总统制,这是一种总统制和议会制的混合物.这一政体的建立与戴高乐的政治主张有密切的关系,戴高乐为革除第四共和国党派林立、政治动荡、政府软弱的弊端,于1958年主持制定了第五共和国宪法,变议会制为半总统制.法国总统是国家权利的中心,宪法赋予总统一系列重大职权,除了有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统帅军队、主持外交、发布咨文、颁布法律、监督司法等权利外,还拥有解散国民议会、举行公民投票和“根据形势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非常权力.总统直接由选民选举,直接对选民负责.政府由总统任命,虽然政府也要对议会负责,但议会的倒阁权受到严格限制,使政府对议会有相对独立性,加强了政府的稳定性.
明治维新及其意义 推翻幕府统治以后,明治政府一方面采取措施巩固天皇为首的新政权;另一方面,“求知识于世界”,向西方国家学习,积极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力争实现民族振兴,摆脱外来压迫,建立近代化的独立国家.历史上称为“明治维新”.明治维新的改革措施主要有:
政治方面,改革落后制度,建立新的体制.首先,逐步削弱封建割据势力,加强中央集权.实行废藩置县,在全国建立了府、县、道地方体制,日本的封建领主制被废除.其次,废除封建身份制度,取消武士特权.逐渐剥夺了旧统治阶级的特权,取消了对下层人民的一些限制,允许不同阶层的人通婚,实现了形式上的平等.
明治政府改大名、公卿为华族,一般武士为士族;后来,正式确立了皇族、华族、士族和平民的份制,农、工、商及贱民一律归为平民;又逐步剥夺了武士垄断军职、佩刀等特权,还通过赎买的办法,取消了武士的俸禄制度.武士阶彻底瓦解,中上层开士演化成资本家,下层武士成为劳动者.
军事方面,实行军事改革.实行征兵制,建立一支富于武士道精神、绝对效忠天皇的新式军队,并积极准备对外侵略扩张.
文化方面,推行“文明开化”政策.用西方资本主义文化改造日本封建文化;大力发展近代教育,培养资本主义建设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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