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英语单词要有中文,最好有音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21:33:33

关于法律的英语单词要有中文,最好有音标.
关于法律的英语单词
要有中文,最好有音标.

关于法律的英语单词要有中文,最好有音标.
法律英语单词
Ab initio
从开始 形容事件由开始时的状态,例如合约从开始便已经无效,称为“The contract was void ab initio”.
Accused
被告 Accused通常指刑事案件的被告,民事诉讼的被告称为Defendant;而申索案件中的被索偿的一方称为Respondent(答辩人).
Acquittal
罪名不成立 刑事案件经审讯后,被告罪名不成立被释放,称为“The accused is acquitted”.Acquittal是名词.
Adjourn
休庭,押后 法庭在聆讯途中暂时休庭30分钟,称为“adjourned for 30 minutes”.如要将聆讯押后再排期重审,称为“adjourned to a date to be fixed”.
Affidavit
誓章 以宗教仪式发誓后签署的书面证供称为Affidavit,而以真诚发誓所签署的证供称为Affirmation,两者的格式用词有些分别,但主要作用相同.
Allegation
声称 诉讼陈词中未经证实的声言,例如:The Plaintiff alleged that his loss was due to the Defendant’s breach of contract,原告声称他的损失是被告违约所引致.Allegation是名词.
Assault
殴打,侵犯 以武力侵犯他人的行为,称为Assault,一般性质的殴打,称为“Common Assault”;严重者称为Aggravated Assault;未经许可触摸他人身体,可以被控非礼,称为Indecent Assault.
As is
现状 “As is”常用于物业买卖的合约中,指物业的现状.“The property is and will be sold on an “as is” basis …”即物业将会以其现状出售.
Bail
保释 刑事案中的疑犯或被告,可以暂时被释放.保释可以是有条件的,也可以是无条件的.保释的条件包括缴交指定金额的保释金、提供人事担保及定时向警署报到等.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
可能性较高者 这是民事案件中举证的标准,法庭对原告和被告所提出的证据,认为那一方的可信性较高,便会判处该方胜诉.相对刑事案而言,民事案中败诉的后果一般都只是经济利益,所以法庭对举证的要求,相对也较刑事案为低.
Beyond reasonable doubt无合理疑点 这是刑事案件中举证的标准,控方向法庭提出的证据,必须是在合理的情况下并无疑点,法庭才会判处被告有罪.刑事罪的后果对被告而言,较为严重,举证标准的要求也因此而较民事案严格,如果法庭认为证据有任何疑点,都会将疑点的利益“benefit of doubt”归于被告.
Binding
有约束力的 “binding”通常的解释是连结一起,但法律上则多用作有约束力的,例如:This provisional agreement is a binding contract.这份临时协议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Body Corporation
法人团体 经法律程序而产生具有与自然人相同法律地位的组织,例如:根据公司条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可以拥有资产,可以向外借贷,可以提出控诉,也可以被申索.法人团体没有自然的死亡因素,所以必须经法律程序才可以将它消除.
Burden of Proof举证责任 无论是刑事或民事案件,提出控诉的一方,都负有举证的责任,即是向法庭提出证据,支持控诉和申索的事由.虽然在一般的情况下,向法庭举证是主控和原告的责任,但如果被告在刑事案中被法庭判罪之后,再被受害人以民事追讨赔偿,则在有关的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否认他对受害人的损失需要负上赔偿的责任,被告便有责任向法庭举证,支持他的抗辩.
Cause of Action诉讼理由 提出诉讼,必须要有合理的事实根据,缺乏合理的诉讼理由,对方不但可以向法庭请求剔除有关的诉讼,同时可以要求赔偿浪费了的律师费及其它费用.
Caution
警诫词 执法人员(警察及海关人员等)在拘捕疑犯时,提醒疑犯保持缄默的权利的警告说话.执法人员在没有给予疑犯警诫词的情况下所录取的供词,可能不会被法庭接纳为有效的证供.
Certified Copy
核证副本 指经律师或其它合资格人士核证的文件副本,核证副本都有核证人的签署和核证日期,以确认该副本进行了核证,除特别声明必须用文件正本的情况外,核证副本一般都视为有效的文件.
Chamber
办公室 诉讼律师和法官的办公室,称为“Chamber”.诉讼程序中有部份的聆讯是在法官的办公室中进行的,称为内庭聆讯”hearing in chambers”,内庭聆讯只准许当事人及其法律代表出席.
Charge
收费,控罪,抵押,押记 Charge可以是名词,也可以是动词,它包含了多个不同的解释:
1. 是提供服务的收费,例:Legal Charge 律师收费;
2. 是刑事控罪,例:This case has more than one charge 这案件包含多于一项的控罪;
3. 是借贷的抵押,例:The company charged its property for the loan 这间公司以其物业作为借款的抵押;
4. 是对法定债务人的物业的押记,用以偿还有关的法定债务.
Claim
申索 民事诉讼的传票中,原告须要将其向被告申索的事由详细列明,称为Statement of Claim 或Particulars of Claim.
Concurrent Sentence
合并判决 刑事案中的被告犯了两项或以上的罪名同时成立,但各项罪名的判刑同时执行,例如第一项罪的判刑是一年监禁,而第二项罪的判刑是监禁两年,两项罪合并判决,被告只需要被服刑两年.
Consecutive Sentence
连续判决 刑事案中的被告所犯的不同罪行,是以连续判决执行,则被告需要分别服刑,例如一项罪被判了两年,另一项罪则被判了三年,被告便需要连续服刑五年,才会被释放.
Consideration
约因 合约是订约方自愿建立的法律关系,是一方以有价值的代价或者承诺以换取对方的承诺或代价,这些合约中的承诺或代价称为约因,缺乏有效的约因,合约便不能成立.
Contempt of Court
藐视法庭 是一种严重的罪行,可以被判罚款或监禁.藐视法庭包括不遵守法庭命令、违反对法庭作出的承诺,妨碍司法公正等行为.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分担疏忽 意外中的伤者对意外的造成及他自己的受伤程度,需要分担部份疏忽的责任,他所获得的赔偿额也会相对地减少.
Copyright
版权 是作者对他所创作的作品的发表、翻印、复制等专有权利,版权在作品完成后便自动产生及受法律保护,毋须经过任何注册程序,但必须为原创作品才拥有版权.
Counterclaim
反申索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对原告作出申索,而该申索的事实和理据与原告的申索是有关连的,反申索是一项独立的申索,所以原告必须对反申索作出适当的响应,例如进行抗辩等.
Custody
保管,监护,拘留 一般而言,Custody这个名词是指对对象的保管或拥有,但在家事法中,Custody of Children 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而在刑事案件中,则指对被告的拘留.
Decree
法庭判令 法庭聆讯后所作出的判令,可以分成暂时性判令“decree nisi” 和永久性判令 “decree absolute”,常见于离婚呈请的程序.一般而言,法庭颁出decree nisi后,在指定的期限过后,除非收到反对,否则都会颁出永久判令.
Deed
契约 是一种特别的合约,须要经过当事人签署、盖章并送交对方才算有效,契约上的盖章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有效的约因.
Defamation
诽谤 非法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口头的毁谤和以书面的永久形式诽谤都可以构成民事索偿的理据或者刑事罪行.
Defence
抗辩 刑事或民事案件中的被告,否认有关的指控或申索,同时提出反对的支持事实.
Dependant
受养人 是指某人的某些家庭成员,需要依靠这个人提供的经济来支持生活,如果这个人因意外死亡,他的受养人因而遭受损失,是有权追究责任,要求赔偿有关的损失.
Disclaimer
弃权,否认 是指某人愿意放弃法律上的某项权益,如果这项权益是以书面确认,则这份文件称为Disclaimer.此外,也可以是指对某个声称或指控作出否认的行为.
Discovery of documents
披露文件 在民事诉讼的程序中,原告和被告都需要向法庭及对方披露其所持有关于该案件的所有文件,基于公平、公开和公正的法律原则,是“所有与案有关的文件”都需要披露,而不是只披露对自己有利的文件.
Distraint
封租 租客拖欠租金,业主可以根据租约条文向法庭请求封租令,将租客留在物业中的物品充公拍卖,偿还所拖欠的租金和封租的费用.
Domicile
居藉 是一个人定居的地方,[居藉]与[居所]不同,每一个人只可以有一个居藉,但却可以多于一个居所,居藉可以是以出生地为居藉,也可以自行选择移居的居藉,也可以是法律界定的居藉,一个人的法律地位受其居藉影响.
Estoppel
不可反言 是“Stop”的意思,法律上不容许否认经已作出的行为,或者不容许引申某项违反公平原则的争辩.
Ex Parte
单方 在公平的原则下,诉讼的程序一般都是以双方“Inter Parte”形式进行,即是与讼双方同时有机会向法庭作出申辩.但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例如对申请人有人身或财物安全的迫胁,或者不让对方有机会毁灭证据等,是可以容许以单方形式进行.例如以单方传票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对方将子女擅自携离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