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管理的名词解释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21:15:43

租赁管理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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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管理的名词解释
目前,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 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 (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原则 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是房屋租赁税费计征的核心问题.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二是核定租金原则. ①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②核定租金收入原则 以宝安区为例,《宝安区私人房屋租赁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把宝安区私人房屋分为居民自建房和居民非自建房、集资房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居民非自建房、集资房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除对需要按实际租金收入开具发票的居民自建出租房按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外,其它居民自建房采用核定方式确定租金收入.这种采用核定方式认定的租金称为核定租金. (2)居民自建房租金收入核定的方法和程序 ①核定租金收入的计算公式 核定租金收入=住宅租金收入+商业租金收入 住宅租金收入=可出租住宅面积×住宅指导租金×住宅出租率 商业租金收入=商铺面积×商业指导租金×商铺出租率 可出租住宅面积=(整栋房屋层数—业主自用层数)×每层平均建筑面积 商铺面积=商铺租赁双方合同约定实际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