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解释一下北京市小城镇建设的含义?我想知道,北京市小城镇建设的含义,还有一些内容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03:31:51

谁能帮我解释一下北京市小城镇建设的含义?我想知道,北京市小城镇建设的含义,还有一些内容
谁能帮我解释一下北京市小城镇建设的含义?
我想知道,北京市小城镇建设的含义,还有一些内容

谁能帮我解释一下北京市小城镇建设的含义?我想知道,北京市小城镇建设的含义,还有一些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政府农林办公室等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 北京市体改委 首都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规划局 北京市地税局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北京市供电局 北京市郊区电信局 北京市公路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通知
远郊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推动农村城市化、现代化建设进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指示,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体改委等11个部委《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针对我市小城镇发展的特点和现实条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
办公室、北京市体改委、首都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规划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供电局、北京市郊区电信局、北京市公路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小城镇
建设试点工作意见》(简称《意见》),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希望远郊各区县、市有关部门根据《意见》精神,制定相应的措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好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我市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
北京市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意见
经市政府、国家建设部批复,北京市确定了小汤山、长沟、杨镇、■县、峪口、杨宋、太师屯、榆垡、斋堂、康庄10个小城镇作为本市试点,其中小汤山、长沟、杨镇、■县、榆垡5个小城镇同时为全国试点,试点工作已经基本展开.为使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务院六部
委《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建设部《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意见(试行)》精神,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北京市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意见》.
一、试点目的、意义
在北京开展小城镇建设试点,是深化郊区农村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村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大力促进郊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郊区城市化、现代化、社会化进程,缩小郊区与市区差别的一项战略措施;是进一步优化北京现代化大都市的城市群体结构,建立完善的
市区、卫星城、中心镇、建制镇四级城镇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北京郊区在进一步加快卫星城发展的同时,抓好小城镇建设试点,对指导郊区村镇建设、落实《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提出的“城市建设的重点要从市区向远郊区转移和加快远郊城镇的建设”,“实现人口与
产业的合理分布,推动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试点,要探索不同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同自然条件、不同类型的小城镇建设途径和方式;探索小城镇建设如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村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和人口向城镇集中,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城市化进程的有益经验;探索首都
郊区特点的小城镇建设的路子,为郊区农村城市化发展做出贡献.
二、试点目标
试点镇要认真贯彻建设部《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意见》提出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保护耕地、优化环境、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方针,按照城市化、现代化、社会化的方向进行规划建设.同时要认真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关于“建制镇的建设要节约用地
,紧凑发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完善城镇功能,安排好住宅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的要求.试点镇的规划建设不仅要有合理的功能布局,还要坚持较高水平的环境质量目标,高标准进行绿化美化和治理乡镇企业的“三废”污染,创造优于市区和县城生态的生产
、生活环境.试点镇的人口规模要达到1—5万人.试点镇要搞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打破社区行政界限,形成较强的吸引二、三产业和非农人口的能力.
从今年起到2000年的5年内,试点小城镇起步区建设要初具规模.
(1)起步区内道路、电信、供电、供水、排水、环卫等主要基础设施基本齐全;
(2)规划建设区内工业小区建设具备雏形;
(3)住宅的开发建设,能够满足小城镇居民住房需要,能够满足进镇人口购买商品房的需要;
(4)适应本地区发展需要的第三产业,服务设施基本配套;
(5)坚持绿化优先,实现绿化覆盖率40%以上,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7平方米以上;
(6)完成试点镇各具特色的城市功能和规划所需要的主要设施建设.
到2010年,试点小城镇镇区各项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初具小城镇雏形.
三、试点工作要求
1、试点具有示范性、指导性作用.在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主要环节上,要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必须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
2.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要根据每个小城镇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商品资源状况和主要功能性质,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起步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按程序审批.
3.坚决把好设计关.每个小城镇都要按照自己的功能和性质,确定出主要的设计风格和具有总体效果的设计;所有新建和翻建的建筑物都必须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待通过审查后施工;住宅、厂房、市政设施、市场、街道等主要建筑群体,在建筑空间组合上要布局合理
、错落有致;建筑物的单体设计要在总体设计的指导下做到多样化.
4.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建设原则.把道路、供水、供电、电信等基础设施放在建设的首位,依据规划,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进行其它各项建设.同时,要严格把好各项建设质量关.
5.加强城镇建设管理,做到建管并重.按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党政机构设置的意见》,试点镇要成立专门的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镇村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城镇建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进行管理.
6.加强领导.市政府农林办公室为全市郊区村镇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北京市政府村镇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远郊各区县要加强村镇建设主管部门的力量,日常工作由其主抓,并由政府主管领导挂帅,建立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负责
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要在制定政策、筹集资金及培训人才等方面支持试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试点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健全机构,充实力量,深化改革,开拓前进,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经县区领导小组审定后认真组织
实施,保证试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7.建立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汇报制度.市政府农办等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小城镇试点建设进展情况的检查,每半年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按照建设部的要求,每年11月底以前,各试点镇要写出年度书面汇报材料,报市政府村镇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政府农办农建处).
重要情况随时汇报,市政府农办根据试点镇综合发展情况给予表彰或终止试点.
四、试点的政策措施
支持和保证小城镇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政策措施是:
1.户籍管理.从有利于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减缓市区压力,有利于非农产业和人才有序流动、适度集中、合理配置,发挥地区经济的聚集效益出发,把户籍管理同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小城镇户籍管理试行办法》和《北京市十小城镇户籍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有计划、有安排的进行试点镇户口登记和管理,坚持人口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2.土地管理.依据《土地管理法》、《房地产法》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或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积极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统一管理,建立规范的小城镇土地市场.在区县政府领导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
、统一管理”的方针,使小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
3.建立试点镇的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市计划、市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和贷款贴息支持试点镇建设.
征收各试点镇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所得税和营业税按其所纳数额,由各区县财政部门支出,用于各自小城镇建设;土地出让金,按京政发〔1992〕63号文件精神用于试点镇的建设.
镇内工业小区安排高新技术项目,享受市级工业开发区的政策.
市计委、市财政、市供电、市电信、市土地、市公路、绿化、信贷等部门,要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支持试点镇的建设与发展,远郊各区县也要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并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试点镇的建设和发展.
4.投资机制.广泛吸引建设资金,逐步建立以集体和个人出资为主,国家、地方、集体、企业、个人共同投资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运用好商品房预收款;
农业银行对符合专项贷款条件的每年要给予一定的贷款支持;
市、区县计委,对试点小城镇的建设项目要优先安排、审批.
市水利、市政、林业、卫生、教育等部门每年要列出计划,从财力、物力上支持试点镇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善医疗、办学等条件.
各试点镇的财政部门,对小城镇的各专项资金,要单立帐户,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市、区县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199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