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理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该怎么理解… 举个例子…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6 01:59:11

该怎么理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该怎么理解… 举个例子…
该怎么理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该怎么理解… 举个例子…

该怎么理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该怎么理解… 举个例子…
比如我是要约人,我给你发一份要约,说12月1日天津12元一件发货100件,你就是受要约人,你回复说10元,这个就构成实质性变更
合同的成立包括要约与承诺两部分,如果发出的要约受要约人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就表示双方就本要约无法达成合意,于是该合同不能成立,变更后的要约则构成新要约
但是这种改变也不是说任何改变都能成立的,为了保证经济活动的效率,对于一些变更就不认为是实质性变更,比如个别词句的变化就不构成,你要是回同意,最好中午一点发货,就不构成,至于哪些构成自己翻合同法法条吧

该怎么理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该怎么理解… 举个例子… 该怎么理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该怎么理解… 举个例子…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处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约这句话不大理解 超过期限还是有效承诺 怎么还有心要约 请问合同法中的要约定义中,“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和受要约人的意思,最好能举个例子. 有懂法律的不?什麽是要约,谁是要约人,谁是受要约人啊? “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这句话正确吗?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怎样理解? 法的要素的法律规则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 帮忙回答几个关于合同法的问题,谢谢1、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是( )A、 要约 B、要约邀请 2、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基本同意和接 撤销要约的通知在承诺通知发出之后达到受要约人 的要约能否撤销 关于广告形式的要约,要约方对被要约方是否存在抗辩事由.广告形式做要约有确切期限,被要约人要求要约人履行,在约定期限内,要约人不能以售完等作为抗辩理由,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要约中 受要约人的承诺到达要约人后,要约人发出撤销要约通知;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吗?本人认为撤销在后,要约人应承担相应责任的!应不属于要约失效,但书本答案给出的是要约失效情形,希望您能指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英文定义 怎么写,能约分的要约分 要约性质的含义? 要约的实质性变更 要约的构成条件 要约的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