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经 地之义 人之行 德之本怎么解释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19:22:42

天之经 地之义 人之行 德之本怎么解释
天之经 地之义 人之行 德之本怎么解释

天之经 地之义 人之行 德之本怎么解释
《孝经》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著作.传说是孔子自作,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成书于秦汉之际.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注解者及百家.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邢昺疏.全书共分18章. 《孝经》以孝为中心,比较集中地阐发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书中指出,孝是诸德之本,“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保持爵禄.《孝经》在中国伦理思想中,首次将孝亲与忠君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推而广之,认为“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孝经》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它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它把维护宗法等级关系与为君主服务联系起来,主张“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并按照父亲的生老病死等生命过程,提出“孝”的具体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经》还根据不同人的等级差别规定了行“孝”的不同内容:天子之“孝”要求“爱敬尽于其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诸侯之“孝”要求“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卿大夫之“孝”则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卿大夫之“孝”则一切按先王之道而行,“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士阶层的“孝”是忠顺事上,保禄位,守祭祀;庶人之“孝”应“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孝经》还把道德规范与法律(刑律)联系起来,认为“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提出要借用国家法律的权威,维护其宗法等级关系和道德秩序. 《孝经》在唐代被尊为经书,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在中国自汉代至清代的漫长社会历史进程中,它被看作是“孔子述作,垂范将来”的经典,对传播和维护社会纲常、社会太平起了很大作用. 《孝经》古文经多出第十九章.《古文孝经·闺门章第十九》:“子曰:闺门之内,具礼矣乎!严亲严兄.妻子臣妾,犹百姓徒役也.”
  [编辑本段]孝经原文
  开宗明义章第一
  仲尼居,曾子持.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忠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天子章第二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诸侯章第三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卿大夫章第四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士章第五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庶人章第六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三才章第七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 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于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孝治章第八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圣治章第九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 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纪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广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
  广至德章第十三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广扬名章第十四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谏诤章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 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