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三国时期的地方官制是什么样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30 16:07:42

东汉三国时期的地方官制是什么样的?
东汉三国时期的地方官制是什么样的?

东汉三国时期的地方官制是什么样的?
地方官制东汉的地方官制与西汉相比较,在郡、县两级是基本相同的,不过郡的重要性和权力较西汉下降很多.在州一级,则有根本性的差异,东汉的州已经演变成为一级地方,凌驾于郡之上.至此,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制转变为州、郡、县三级制,一直延续到隋朝“废郡”为止.
州、刺史东汉将洛阳之外的地区划分为十二个州,各遣刺史一人为长官.另以京兆、左冯翊、右扶风、河东、河南、河内、弘农七郡为司隶校尉辖区,称司隶部(汉代州也称部).
司隶校尉是京官,本职为监察在京百官诸不法事.东汉时,每每退罢三公均由司隶校尉纠劾所致,所以司隶校尉号为“雄职”.皇帝召集朝会的时候,司隶校尉与御史中丞、尚书令三人有单独的席位,称“三独坐”.司隶校尉秩比二千石,属官有从事(近来流行的韩剧中每每出现的从事官就是由此得名)、假佐(假:代理的意思;佐:助手的意思.就是说是可以代行事务的助手)等,另统领一支由一千二百名奴隶组成的武装警察部队,司隶校尉的官名也由此而得.
诸州沿西汉汉成帝制度,设州牧一人,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改刺史,秩六百石.汉灵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再改州牧,秩二千石.东汉刺史有固定的驻地和官署,纠劾所部太守县令不必如西汉制度上三公按验,可以直接罢免之.改州牧后,兼领军政,位高权重,有点类似于唐朝的节度使,而管辖地域的广阔,又不是节度使所可以相比的.
与西汉相同的是,刺史也要周行郡国,刺探政情,年终回京复奏.不过东汉的刺史不必亲自回京,而是派遣属吏向司徒府报送文书而已.
郡国东汉共设郡国一百零五:王国二十七,司隶部属郡七,列郡七十一.除司隶部所辖七郡外,王国与列郡均分隶诸州,其中豫州领郡国六,冀州领九,兖州领八,徐州领五,并州领九,幽州领十一,青州领六,荆州领七,扬州领六,益州、凉州各领十二,交州领九郡.
东汉制度,皇子封王,以郡为国.每国置傅、相各一人.傅主王府事,职如汉朝的太傅;相如郡太守,主政务;相有长史一人,职如郡丞.另置中尉一人,秩二千石,职如郡都尉,是主管军政、缉捕盗贼的军官.
王府置郎中令一人,秩千石,职务和汉朝的郎中令相类似,主管王府的大夫、郎等;仆一人,秩千石,负责王府的车马训练与驾驭;治书数人,秩六百石,职如尚书;谒者数人,秩四百石,职务是奉王命出使;另有礼乐长、卫士长、医工长、永苍长、祠祀长等,秩皆比四百石.
郡太守秩皆二千石,只有河南郡因京师所在,长官称河南尹,位比九卿,秩中二千石.诸郡各置丞一人,位次太守,秩六百石,负责民政事务;边郡(就是设置在边境地区的郡)另置长史一人,秩六百石,负责军政事务.长史之下有司马一人,负责具体军事指挥.东汉内地不设郡都尉,以太守领兵.边郡置都尉或属国都尉领军并辖县,地位略与内地较小的郡相仿.如汉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置西河属国都尉、上郡属国都尉;永和十五年(公元105年)置辽东西部都尉;汉安帝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等.
侯国、县、邑、道
东汉的县级地方建制与西汉相同.
列侯以县为封地则称侯国,侯国置相一人,相当于县令或县长(以侯国大小为异),相不隶属于列侯,但负责为列侯征收租税.封国户数在千户以上的,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是侯府官,不管理民政;不满千户的,只置庶子一人.东汉的侯另有乡侯、亭侯,所封之地各为一乡、一亭,这样的封地辖于所在县,与乡、亭相等.
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称邑,置令、长.邑的体制与侯国相当.
少数民族聚居地设道,隶属于郡,多设于巴、蜀等西南地区,以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为道的长官.
万户以上的县置县令一人,秩千石;县丞一人,掌民政、文书、仓库;县尉二人,掌治安.
万户以下的县置县长一人,秩三百石或四百石;县丞、县尉各一人.
东汉诸县出产盐的,置盐官,负责管理盐场、盐矿,征收盐税.出产铁的县置铁官,负责冶炼、铸造.在手工业发达的县置工官,负责管理工匠、征收工商税赋.在水产发达的县置水官,负责管理渔场、征收税赋.以上这些官吏不隶属于郡县,均隶属于少府,属于派出机关.
东汉在县以下的官制与西汉无异,具体可以参见西汉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