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青少年犯罪的轻判的观点辩论会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1 03:28:10

我想知道青少年犯罪的轻判的观点辩论会
我想知道青少年犯罪的轻判的观点
辩论会

我想知道青少年犯罪的轻判的观点辩论会
刑法规定: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